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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转制更名的公告
    2013-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3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转制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12月24日,收到公司聘请的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关于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的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号)的规定完成转制工作,自2014年1月1日起以转制后的“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的规定:转制后,原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期限、经营业绩连续计算,执业资格和证券资格相应延续;转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因此,公司聘请的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转制更名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将由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