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集团 公告编号:2013-061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和《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17,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择机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6月29日和2013年10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3年12月24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师大支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3年第58期
2、产品代码:HN082013058046D01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4、本金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5、本金: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
6、预期收益起始日:2013年12月26日
7、到期日:2014年2月10日
8、产品期限:46天
9、最高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0%
10、收益计算方式:中国建设银行根据客户持有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客户收益=投资本金×实际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天数÷365
11、投资范围: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将在中国建设银行指定多家下属分支机构销售,本期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同业存款等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投资工具。
12、收益支付方式:
(1)正常兑付
客户持有产品至产品到期日,客户的理财本金和相应的收益在产品到期后一次性支付。中国建设银行于产品到期日后1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本金和收益划转至投资者协议约定账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2)非正常情况
如果发生异常情形,造成本产品的基础资产无法及时、足额变现,中国建设银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客户延迟兑付或者分次兑付,并于发生上述情形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建设银行互联网站公告兑付方案。
1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师大支行无关联关系
15、公司本次使用5,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82%。
二、理财产品风险及防范措施
1、政策风险:本期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由此导致本产品预期收益降低;也可能导致本期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信用风险:本期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则客户可能面临收益波动、甚至收益为零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本期产品存续期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4、市场风险:本期产品的基础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响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客户收益波动、收益为零的情况。
5、管理风险:本期产品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资产以及债券回购、同业存款等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投资工具。基础资产管理方受经验、技能、判断力、执行力等方面的限制,可能对产品的运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并因此影响客户收益。
6、信息传递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进行查询。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中国建设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我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7、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期产品存续期限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及/或贷款基准利率,本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同时,本产品存在客户预期收益率及/或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客户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8、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期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国建设银行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的,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宣布产品不成立。
9、提前终止风险: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中国建设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10、延期风险:如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产品项下对应的基础资产不能及时变现等情况,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延长本产品期限,则投资面临产品期限延期、延期兑付或分次兑付、不能及时收到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11、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中国建设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防范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处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前期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序 号 | 公告日期 | 公告编号 | 签约方 | 投资金额(万元)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实际收益(万元) | 资金来源 | |
起始日 | 到期日 | |||||||||
1 | 2013-7-4 | 2013-036 | 中国光大银行新星支行 | 3,000 | 2013-7-2 | 2013-9-30 | 保证收益型 | 5.0% | 36.667 | 自有资金 |
2 | 2013-7-11 | 2013-03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亭分理处 | 2,000 | 2013-7-10 | 2013-12-27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4.5% | - | 自有资金 |
3 | 2013-7-11 | 2013-03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亭分理处 | 6,900 | 2013-7-10 | 2013-12-27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4.5% | - | 超募资金 |
4 | 2013-9-13 | 2013-047 | 中信银行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10,000 | 2013-9-12 | 2013-12-11 | 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型 | 5.0% | 123.29 | 超募资金 |
5 | 2013-11-21 | 2013-05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亭分理处 | 2,000 | 2013-11-22 | 2014-1-6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5.2% | - | 自有资金 |
6 | 2013-12-21 | 2013-05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亭分理处 | 5,000 | 2013-12-20 | 2014-2-24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6.0% | - | 自有资金 |
7 | 2013-12-26 | 2013-6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师大支行 | 5,000 | 2013-12-26 | 2014-2-10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6.0% | - | 自有资金 |
合计 | 33,900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2.69% |
五、备查文件
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2013年第58期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协议书。
特此公告。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