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3-049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2012年 4 月完成,公司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14年12月31日终止。
公司于2013年11月6日发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13 年12月24日,公司与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聘请广州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广州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胡汉杰先生和曹柏青先生,负责公司具体的保荐工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于 2013 年12月24日与国信证券签订了《关于终止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持续督导协议>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协议》,国信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广州证券承接。
广州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并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剩余持续督导期内(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督导工作。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证券简介、保荐代表人简历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5日
附:
一、广州证券简介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广州证券公司,1988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是全国最早成立的证券公司之一。1997年增资改制为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全国性综合类券商。目前广州证券注册资本达27.71亿元,员工人数约1400人,,由广州越秀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其为越秀集团的三大支柱产业之一,广州证券为金融集团的核心主体。2012年,广州证券实现营业收入9.54亿元,净利润2.93亿元,最新分类评级为AA级。
二、保荐代表人简历
胡汉杰先生,首批注册保荐代表人,中山大学法学硕士,现任广州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总经理。主要从事企业改制、重组、股票发行与上市等工作,曾担任顺威股份IPO、珠江啤酒IPO、潞安环能IPO、广东鸿图IPO、广百股份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及佛塑股份2003年度配股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曹柏青先生,注册保荐代表人,南开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现任广州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2006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主持或参与完成了宝石股份非公开发行、广百股份非公开发行、中珠控股重大资产重组、09宿建投债、10沈国资债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