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转制
更名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651 证券简称 :飞乐音响 编号:临2013-026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转制
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2013年度公司继续聘请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我公司提供年报财务审计服务和内控审计服务。
近日,公司收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函》: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2号)的规定,在财政部及证监会等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会[2013]71号批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后事务所全称更名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将于2014年1月1日开始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并出具报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规定,原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期限、经营范围、经营业绩连续计算,执业资质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资质相应延续。转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因此,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本次转制更名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构成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无需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