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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3-097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及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富股份”)董事会分别于2013年12月11日、2013年12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00时

      2、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桐庐县富春江镇红旗畈工业功能区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毅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21,667,604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6.57 %。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21,667,604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6.5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郝雪涛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521,667,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521,667,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521,667,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521,667,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5、《关于以水电设备制造经营性净资产增资全资子公司桐庐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521,667,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6、《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521,667,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上述议案第1、2、3、6项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第4、5项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浙富股份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3-098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及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3 年 12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2013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因相关事项尚在商谈阶段,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3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进展及继续停牌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隆软件”)及其实际控制人包叔平先生与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三四五”)及其实际控制人庞升东先生已签署了《并购重组意向书》。并购重组交易各方尚需就相关交易条款进行进一步协商,协商一致后方签署正式协议。因此,二三四五本次并购重组交易各方能否最终达成一致存在不确定性。在二三四五本次并购重组交易中,有关各方将履行的所有必需决策及审议程序与相关主管机关审批程序,能否取得相关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二三四五本次并购重组交易存在审批风险。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后续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