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3-053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时间:
自2013年12月1日开始执行。
2、变更原因:
公司固定资产此前一直沿用“房屋及建筑物为20年、机器设备为10年、残值一律按10%计提折旧”的政策。自2010年9月起,公司新建房屋与之前已有的房屋建造方式与类型均有所不同,预计使用年限较长。如果对自2010年9月起新增的房屋,继续按原有折旧年限20年计提折旧,既不符合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也会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映的公允性。
另外,从2010年9月起,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置大量机器设备,大部分设备的质量、材质优于原有设备,预期使用年限较长,原执行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已不能合理反映目前设备的实际可运转情况。
为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参考其他上市公司的现有标准,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拟变更自2010年9月起新增的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3、变更方案:
| 固定资产类别 | 变更前折旧年限 | 变更后折旧年限 | 净残值率(不变) |
| 房屋建筑物 | 20 | 20-40 | 10% |
| 机器设备 | 10 | 10-20 | 10% |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开始实施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变化,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经公司测算,因本次会计估计变更,2013 年度减少折旧额约140万元,净利润增加约119万元(自2013 年12月1 日始计算),约占公司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净利润9,349万元的1.27%。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由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不大,未达到公司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净利润的50%,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作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解释规定,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信息更加客观、真实和公允,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3-05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塔食品”)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5日以电话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3年1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君敏主持。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参考其他上市公司的现有标准,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拟变更自2010年9月起新增的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时间:
自2013年12月1日开始执行。
2、变更原因:
公司固定资产此前一直沿用“房屋及建筑物为20年、机器设备为10年、残值一律按10%计提折旧”的政策。自2010年9月起,公司新建房屋与之前已有的房屋建造方式与类型均有所不同,预计使用年限较长。如果对自2010年9月起新增的房屋,继续按原有折旧年限20年计提折旧,既不符合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也会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映的公允性。
另外,从2010年9月起,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置大量机器设备,大部分设备的质量、材质优于原有设备,预期使用年限较长,原执行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已不能合理反映目前设备的实际可运转情况。
3、变更前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 固定资产类别 | 变更前折旧年限 | 变更后折旧年限 | 净残值率(不变) |
| 房屋建筑物 | 20 | 20-40 | 10% |
| 机器设备 | 10 | 10-20 | 10% |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固定资产此前一直沿用“房屋及建筑物为20年、机器设备为10年、残值一律按10%计提折旧”的政策。自2010年9月起,公司新建房屋与之前已有的房屋建造方式与类型均有所不同,预计使用年限较长。如果对自2010年9月起新增的房屋,继续按原有折旧年限20年计提折旧,既不符合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也会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映的公允性。
另外,从2010年9月起,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置大量机器设备,大部分设备的质量、材质优于原有设备,预期使用年限较长,原执行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已不能合理反映目前设备的实际可运转情况。
为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参考其他上市公司的现有标准,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结合独立董事在例行工作中提出的指导意见,公司决定变更自2010年9月起新增的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开始实施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变化,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经公司测算,因本次会计估计变更,2013 年度减少折旧额约140万元,净利润增加约119万元(自2013 年12月1 日始计算),约占公司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净利润9,349万元的1.27%。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作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解释规定,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信息更加客观、真实和公允,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由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不大,未达到公司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净利润的50%,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3-055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5日以电话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3年1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美荣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固定资产此前一直沿用“房屋及建筑物为20年、机器设备为10年、残值一律按10%计提折旧”的政策。自2010年9月起,公司新建房屋与之前已有的房屋建造方式与类型均有所不同,预计使用年限较长。如果对自2010年9月起新增的房屋,继续按原有折旧年限20年计提折旧,既不符合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也会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映的公允性。
另外,从2010年9月起,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置大量机器设备,大部分设备的质量、材质优于原有设备,预期使用年限较长,原执行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已不能合理反映目前设备的实际可运转情况。
为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参考其他上市公司的现有标准,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拟变更自2010年9月起新增的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开始实施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变更方案如下:
| 固定资产类别 | 变更前折旧年限 | 变更后折旧年限 | 净残值率(不变) |
| 房屋建筑物 | 20 | 20-40 | 10% |
| 机器设备 | 10 | 10-20 | 10% |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信息更加客观、真实和公允,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