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3-084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利科技”)于2013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753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的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50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24号《关于核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3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4,1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5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25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09年11月19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以上发行新股募集的资金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09)68号验资报告。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250万元,截止2013年12月24日,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391.83万元,已使用募集资金145,886.37万元(其中:A、投入“阻燃、耐火软电缆本部扩建建设项目” 15,309.72万元,B、投入“阻燃、耐火软电缆华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2,199.7万元,C、投入“阻燃、耐火软电缆东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5,845.92万元,D、投入“电缆用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5,879.5万元,E、投入“光电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1,791.62万元, F、收购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对该公司增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6,000.00万元,投入“常州船用电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7,409.91万元,G、以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26,450.00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2.4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753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分别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沙家浜支行、交通银行常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控股子公司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也于2010年02月与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控股子公司中利科技集团(辽宁)有限公司也于2010年02月与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控股子公司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也于2010年04月与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控股子公司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也于2010年05月与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九龙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保持与保荐机构的沟通,并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和协议约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目前,所有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完工后,截止目前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5,886.3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753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截至2013年12月24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承诺投资额 | 累计投资额 | |
| 阻燃、耐火软电缆本部扩建建设项目 | 15,404.8 | 15,309.72 | 244.56 |
| 阻燃、耐火软电缆东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6,414.7 | 25,845.92 | 629.42 |
| 阻燃、耐火软电缆华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9,727.6 | 9,337.2 | 390.40 |
| 电缆用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 5,943.5 | 5,879.5 | 97.15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7,490.6 | 56,372.34 | 1,361.53 |
| 超募资金 | |||
| 阻燃、耐火软电缆华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 13,272.4 | 12,862.5 | 598.67 |
| 常州船用电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7,000 | 27,409.91 | 64.91 |
| 江苏省光电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3,037 | 1,791.62 | 1,727.89 |
| 收购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 | 15,000 | 0 |
| 对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 6,000 | 6,000 | 0 |
| 归还银行贷款 | 26,450 | 26,450 | 0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90,759.4 | 89,514.03 | 2,391.47 |
| 合计 | 148,250 | 145,886.37 | 3,753 |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公司根据各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公司通过合理工艺改进降低了设备和基建支出,同时严格控制项目各项费用,合理降低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另外还有一部分节余来源于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三、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截至2013年12月24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3,753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董事会承诺
针对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董事会承诺如下:
1.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 公司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明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建设完成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3,753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已经完成的情况下,将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3,753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经审慎核查后认为:中利科技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低于10%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3,75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利科技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中利科技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6日
股票代码:002309 股票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3-085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1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12月24日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通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于2013年12月26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13年12月26日如期召开,公司董事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王柏兴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753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7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3-086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
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2月24日以传真与邮件的方式通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于2013年12月26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13年12月26日如期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李文嘉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募投项目已经完成的情况下,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3,75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