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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出资人组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2013-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20 股票简称:*ST 凤凰 编号:2013-101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出资人组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13年12月19日发布了《关于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96)。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完善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机制,现公布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12月30日14:50(进场时间为14时)。

    2.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2月29日-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2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2月29日15:00-12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本次会议召开地点为武汉市汉口民权路39号汇江大厦10楼会议室。

    (四)会议出席对象

    截止2013年12月26日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东出现重复表决的,无论采取哪种表决方式,均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议题

    对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已于2013年12月19日公告(编号2013-96)。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手续

    1. 自然人股东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如法定代表人出席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其他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提供加盖法人股东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信函登记以截止到2013年12月27日下午17:30前收到的股东信函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13年12月27日09:00 至 16:00。

    (三)登记地点

    武汉市汉口民权路39号汇江大厦10楼董事会工作部。

    (四)联系人:程志胜

    电话:027-82763901;

    传真:027-82766669-3929;

    邮编:43002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东出现重复表决的,无论采取哪种表决方式,均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520”。

    2. 投票简称:“凤凰投票”。

    3. 投票时间:2013年12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 在投票当日,“凤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对应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审议的议案序列号。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出会议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见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议案1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1.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2月29日15:00,结束时间为12月30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得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且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出资人会议的,须把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时寄至登记地点,最迟不得晚于2013年12月27日下午17时向管理人提交该授权委托书。

    2.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3.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风险提示

    管理人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通过或未能获得人民法院的批准,则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慎重表决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3 年12月26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审议事项赞成反对
    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注:授权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赞成”、“反对”并在相应表格内划“√”,并且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择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并盖章):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20 股票简称:*ST凤凰 编号:2013-102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船舶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武汉海事法院关于船舶拍卖结果的民事裁定书,该院于2013年12月4日公开拍卖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交科”)所属的“长天海”轮,竞买人中国长江航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人民币8000万元的最高应价竞得。

    一、“长天海”轮的拍卖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收到武汉海事法院的拍卖公告,武汉海事法院定于2013年10月29日10时在该院二楼多功能厅对 “长天海”轮进行公开拍卖,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2013年10月12日2013-69号公告。

    因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向武汉海事法院提出终止拍卖的申请,原定于10月29日“长天海”的拍卖终止。后公司于2013年11月28日收到武汉海事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和船舶拍卖的公告,海事法院裁定于2013年12月4日10时在武汉海事法院二楼多功能厅对该轮进行拍卖。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2013年11月30日2013-90号公告。

    二、民事裁定书的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解除基于本院(2013)武海法保字第404号民事裁定和(2013)武海法保字第189-197号民事裁定而对“长天海”轮所有权采取的诉前海事请求保全措施;解除对被申请人长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长天海”轮的扣押。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资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1、“长天海”轮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中国长江航运有限责任公司所有,“长天海”轮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中国长江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2、买受人中国长江航运有限责任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3、“长天海”轮上原有的担保物权以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归于消失。

    三、拍卖对公司的影响

    初步测算,本次司法拍卖将导致公司账面出现资产处置损失1.1亿元,具体损失金额以年审会计师的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0 股票简称:*ST凤凰 编号:2013-103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艘船舶被收回并承担违约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正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欠付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租赁)租金,近期招银租赁要求按合同约定收回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交科)融资租赁船舶“长禄海”轮。经协商,双方于近日签订了《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协议书》。

    一、“长禄海”轮情况概述

    2011年5月31日,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补控股子公司长江交科投资建造二艘2.8万吨级沿海散货船项目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2011年2011-24号公告。

    2011年4月19日,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长江交科船舶融资租赁的议案》和《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长江交科船舶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2011年2011-14号公告。

    2013年8月起,因长江交科财务状况恶化欠付其租金,招银租赁要求按合同约定收回融资租赁船舶“长禄海”轮,双方就解除融资租赁事宜进行了协商,并于近日签订了《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协议书》。

    二、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上述融资租赁合同。

    2、长江交科应在交船议定书签署日的次日向登记机关办理光船租赁注销登记手续。

    3、长江交科应在2013年12月15日,最迟不晚于2013年12月18日(如遇不可抗力除外)向招银租赁归还“长禄海”轮,双方同意各自承担自身为接船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4、长江交科应在交船前清偿全部船舶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船舶优先权项目。如因此造成招银租赁损失,应由长江交科赔偿,但因他人错误扣船导致招银租赁损失的除外。

    5、长江交科确认截止至2013年12月11日其应当承担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到期未付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全部未到期租金中的本金部分、全部未到期租金中的本金部分自2013年11月29日至2013年12月11日期间的利息和其他所有应付款项,在保证金冲抵后的所有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应为人民币玖仟零叁拾贰万捌仟柒佰肆拾贰元肆角玖分(90,328,742.49元)。

    6、双方同意,无论招银租赁何时处置上述船舶或是否实际处置,上述船舶的处置价格以南京德威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文号为宁德威评报字第99号的评估报告所述的评估价值人民币柒仟零壹拾伍万伍仟叁佰元整(70,155,300.00元)为基础,约定处置价格为人民币7000万元,且双方一致同意以上述处置价格冲抵长江交科确认的招银租赁的总债权。经此冲抵后,长江交科仍应向招银租赁承担的债务为人民币20,328,742.49元,长江交科应在交船后三日内向招银租赁清偿。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相关约定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和相关风险

    目前,该船舶已交付招银租赁。初步测算,本次船舶的收回将导致长江交科账面出现资产损失4,373万元,确切的损失金额以年审会计师的审计为准。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0 股票简称:*ST凤凰 编号:2013-104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于2013年11月26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南通天益船舶燃物供应有限公司、珠海亚门节能产品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一、关于停复牌事项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3.2.7条的规定,本公司股票自2013年11月29日复牌交易至2013年12月26日二十个交易日届满,将于2013年12月27日起停牌,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定后,公司将按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二、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交易目前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公司2011、2012 年连续两年亏损且2012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如果公司2013年全年经审计的公司净利润仍为负数或期末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将面临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2、 若武汉中院未在2013年12月27日至公司2013年年报披露日之间裁定批准公司的重整计划,且公司披露2013年报后因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两年期末净资产为负而股票暂停上市,公司股票将自 2013 年 12 月 27 日停牌后不再复牌,直接进入暂停上市阶段,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3、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重整期间,公司存在因《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