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9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3-031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或增加新提案以及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12月26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40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于勇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6,928,760,9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彭兆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928,760,9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董寒冰、孔维健律师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09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3-032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五次董事会于2013年1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勇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选举彭兆丰为公司副董事长。彭兆丰简历如下:
彭兆丰,男,1959年12月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邯郸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邯宝公司总经理。现任河北钢铁集团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常委,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彭兆丰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选举彭兆丰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于勇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选举于勇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河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出资1亿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河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3)。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09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3-033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深化整合公司驻外销售业务,优化销售渠道,提高营销创效能力,公司决定在北京市朝阳区设立北京河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
201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独资设立北京河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此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北京河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无其他投资协议主体。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河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注册备案为准)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世茂大厦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股东及股东的出资情况: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北京河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6、出资方式:货币
7、经营范围:销售钢材、建筑材料、金属制品、建筑材料、非金属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四、 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北京河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是本着统一部署销售网点、统一销售职能任务和业务管理、统一内部市场秩序的原则,对公司现有驻外销售网点进行的一次深化整合,有利于充分发挥资源共享优势,有利于推进直供直销,有利于稳定和开拓销售渠道,进一步完善公司营销体系,提高营销创效能力。
五、其他
本次对外投资公告披露后,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备查文件
1、二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