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ST天龙 编号:临2013--078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我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先生将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青岛龙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质押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9.88%,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12月26日。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ST天龙 编号:临2013--079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人对本公司债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2月27日,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收到债权人青岛龙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龙力”)和青岛太和恒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太和”)发来的《债权转让通知》(签发日为2013年12月27日),主要内容为:
1、根据青岛龙力与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先生签署的相关债权转让协议,青岛龙力将我公司对其的全部债务不可撤销的转让给黄国忠先生。
2、根据青岛太和与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先生签署的相关债权转让协议,青岛太和将我公司对其的全部债务不可撤销的转让给黄国忠先生。
上述两份《债权转让通知》签发之日起,青岛龙力和青岛太和对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债权及相关任何权益,黄国忠先生成为本公司的债权人。
截止2013年11月末公司帐载对青岛龙力债务合计金额为11,211.40万元;对青岛太和的债务合计金额为1,000.06万元。
根据上述两份《债权转让通知》,青岛龙力和青岛太和与本公司的债权债务消除,黄国忠先生对本公司拥有上述债权。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