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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海南海卡有限公司诉讼结果的公告
    2013-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天津磁卡 编号:临13-034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海南海卡有限公司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二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海南海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卡公司”)系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涉案的金额:本金1,144.38万元,土地补偿金1,855.62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是

      一、 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我公司于2013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海南海卡有限公司涉诉(仲裁)的公告》临13-011号(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海中法民一初字第20号民事判决书:海南海卡有限公司与海口保税区开发建设总公司(以下简称“保税区公司”), 就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判决海卡公司败诉。

      海卡公司不服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海中法民一初字第20号民事判决,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提起上诉。海南高院于2013年7月2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9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2013年12月25日海卡公司收到海南高院民事调解书(2013)琼民终字第48号。

      二、调解情况

      经海南高院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13年12月24日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海卡公司在本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法院申请将案外人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至海南高院账号的3,000万元保证金作为涉案土地欠款及土地补偿金(其中土地欠款1,144.38万元,土地补偿金1,855.62万元)转付至保税区公司名下;同时由海卡公司向海南高院提交案外人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向保税区公司转付3,000万元保证金的书面函件;保税区公司负责在款项到帐后3个工作日内向海卡公司出具相关合法票据。

      2、自保税区公司收到海卡公司3,000万元涉案地价款及补偿金后六个月内,双方互相配合共同将涉案的海口保税区C01-3土地使用权过户至海卡公司名下。若因保税区公司原因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过户义务,则海卡公司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自1998年6月18日《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依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土地使用税由实际使用人海卡公司负担。原合同约定的土地价款人民币1,524.38万元所涉的契税由保税区公司承担,若办理过户时土地评估价格超过上述合同土地价款,因增值部分所产生的契税由海卡公司自行承担,其他税费按照法律规定或税务机关的规定各自承担。

      4、本案一、二审诉讼费按预缴的金额各自承担。

      5、本调解协议生效并且全部依约履行后,双方不再履行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海中法民一重字第1号及(2012)海中法民一初字第20号判决,双方就涉案土地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若海卡公司未按本协议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则双方按(2012)海中法民一初字第20号判决执行。

      6、涉案土地上与海卡公司相关的其他纠纷由海卡公司负责处理。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叁份,保税区公司、海卡公司各持壹份,法院存档壹份。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一审案件受理费224,571.50元,由海口保税区开发建设总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24,571.50元,减半收取112,285.75元,由海南海卡有限公司负担。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调解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海卡公司已经对土地补偿金计提了预计负债,截止2012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余额为17,543,345.40元。该金额与调解书确认的1855.62万元差额部分将计入当期损失处理(不含案件受理费、诉讼费)。本调解协议履行完毕后,海卡公司将合法拥有相关土地的产权。具体数字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我公司将密切关注土地权证办理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海中法民一初字第20号

      2、《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3)琼民一终字第48号

      特此公告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