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编号:2013-临059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4名董事因公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其他与会董事进行表决。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7日在广州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委托出席董事4名(董事黄阳旭、严肃分别授权董事张晓忠、洪军,独董叶林、陈港分别授权独董宋衍蘅、陈伟光)。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童来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的原材料采购计划向关联法人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及龙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木浆,预计采购数量为27,000吨、金额为62,000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因属于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童来明、洪军、严肃、王奇、吴佳林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二)董事会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3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不干胶平湖生产基地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不干胶平湖生产基地项目的进展情况,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全权负责不干胶生产基地建设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子公司、参与土地竞买、签订有关合同等工作,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有关本项目的进展情况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三)董事会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计提坏账准备会计政策的议案》
为使会计信息的披露更能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更真实反映应收款项的减值情况,公司将自2013年12月1日起对应收款项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有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3-临06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五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童来明、洪军、严肃、王奇、吴佳林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同意把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上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数量及金额是根据公司采购计划预算的,具备必要性,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所需;采用规模采购,有助于降低公司采购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的原材料采购计划,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法人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及龙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邦投资”)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 关联交易 类别 | 按产品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预计金额(万元)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同类交易金额 |
| 购买原材料 | 木浆 | 中国纸业 | 50,000 | 0 |
| 龙邦投资 | 12,000 | 0 | ||
| 合计 | 62,000 | 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 | 主营业务 | 住所 |
| 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 | 21,928.80万元 | 童来明 | 林浆纸生产、开发及利用;重要工业品生产资料的投资开发;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材、水泥、化轻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及其制品、服装、纸张、橡胶、轮胎、机电产品、电线、电缆、汽车的销售;进出口贸易;与物资开发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丙3号楼710 |
| 龙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港币1万 | 童来明 | 投资和控股 | 香港湾仔港湾道18号中环广场06号64层 |
| 公司名称 | 2012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主营业务收入 | 净利润 | |
| 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 | 3,252,234 | 1,089,141 | 1,713,523 | 5,836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纸业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8.16%股份;龙邦投资于2013年6月17日在香港注册,为中国纸业的全资子公司,专门从事境内外贸易和投资业务。上述交易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所述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和原材料市场分析能力,形成规模采购,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公司对关联方的经营情况较为了解,认为其具备履约能力,能有效控制交易风险。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客观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3-临06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不干胶生产基地建设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不干胶业务发展,提升业务盈利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战略规划,公司计划在浙江平湖投资建设不干胶生产基地,已于2013年8月20日与浙江省平湖市新仓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意向书》,并于9月27日经公司五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推进上述项目。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相应披露。
本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进展情况
根据不干胶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2月27日召开了五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不干胶平湖生产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平湖当地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概况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冠豪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春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
注册地:平湖市新仓镇芦川新街223号
经营范围:销售:不干胶材料、特种纸、办公用品、非食用淀粉及淀粉制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和易制毒化学品);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上述登记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全权负责不干胶生产基地建设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子公司、参与土地竞买、签订有关合同等工作,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五、对外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浙江平湖新仓镇贴近不干胶主要需求市场与原材料供应地,交通便利,人才储备充分,具有一定的地理优势;
2、不干胶作为公司的三大支柱业务之一,成立专门的不干胶生产基地,有助于提升公司不干胶产品的竞争力,进而实现公司的战略规划;
3、有助于完善公司战略布局,拓展业务市场,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公司效益。
三、其他
子公司成立后,公司将开展土地竞买、有关合同签订等后续工作,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3-临06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一、概述
为使会计信息的披露更能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更真实反映应收款项的减值情况,公司自2013年12月1日起对应收款项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2013年12月27日召开的五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计提坏账准备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会计政策原为: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单笔金额为100万元以上的客户应收账款和单项超过100万元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 组合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 组合2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组合 |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 |
| 组合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 | ||
| 组合1-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组合 | 账龄分析法,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各段应收款项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 0 | 0 |
| 3个月-1年(含1年) | 5 | 5 |
| 1-2年(含2年) | 10 | 10 |
| 2-3年(含3年) | 20 | 20 |
| 3年以上 | 50 | 50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不明显,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如债务人出现撤销、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情况的。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从相关组合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减值损失。
4、其他说明
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现调整为: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单笔金额为100万元以上的客户应收账款和单项超过100万元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 组合1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组合 |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 |
| 组合2 有足值质押或担保计提坏账准备组合 | 存在质押物并且确信质押物可以足值覆盖,或者由有资信的第三方提供足值的担保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 | ||
| 组合1-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组合 | 账龄分析法,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各段应收款项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 |
| 组合2 有足值质押或担保计提坏账准备组合 | 该组合计提基数按该应收款项未覆盖的风险敞口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 0 | 0 |
| 3个月-1年(含1年) | 5 | 5 |
| 1-2年(含2年) | 10 | 10 |
| 2-3年(含3年) | 20 | 20 |
| 3年以上 | 50 | 50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不明显,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如债务人出现撤销、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情况的。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从相关组合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减值损失。
4、其他说明
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更能真实反映应收款项的减值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
3、经审慎判断,同意公司变更上述会计政策。
监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后将令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更能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更真实反映应收款项的减值情况;
3、监事会一致同意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3-临06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7日在广州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全体监事陈海青、张强、葛立红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通知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陈海青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同意公司根据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的原材料采购计划向关联法人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及龙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木浆,预计采购数量为137,000吨、采购金额为62,000万元。
有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二)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不干胶平湖生产基地的议案》
公司正在浙江平湖建设不干胶生产基地,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现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将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公司监事会将在职权范围内履行监督作用,关注该不干胶项目基地的建设情况。
有关本项目的进展情况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三、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计提坏账准备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政策变后将令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更能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更真实反映应收款项的减值情况。
有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