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金德股权收购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13-085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金德股权收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东方金德投资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金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设立的金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6,900万港元收购东方金德100%的股份。
2013年11月26日,公司发布了本次收购及境外投资事项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批通过的公告。
以上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3年10月8日、2013年11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东方金德投资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5)及《关于收购东方金德投资有限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3-072)。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根据《关于东方金德投资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公司已完成对东方金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德”)的股权过户。东方金德相关注册文件和银行账户有权签字人变更及公司档案移交工作都已在近日完成。
至此,本次收购事项已顺利完成,公司现持有东方金德100%的股份,并间接持有上海国纪电子有限公司、金安国纪科技(珠海)有限公司和国际层压板材有限公司三家子公司100%的股权。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13-086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闲置超募资金)以及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5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5)。
根据上述决议,2013年12月2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700万元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协议》(以下简称“交通银行S款协议”);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日增利91天) (以下简称“日增利91天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日增利60天)(以下简称“日增利60天协议”)。
同日,全资子公司金安国纪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国纪”)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签订了《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混合型-保证收益)》(以下简称“利多多公司理财合同”)。
现就公司及子公司购买上述理财产品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一)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评级:极低风险产品(本评级为交通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4、理财产品投资标的:本理财计划所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票、高等级信用债等固定收益工具;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 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5、产品预期收益率:本理财计划以客户的每笔认(申)购交易为单位计算理财计划份额的存续天数,存续天数与预期年化收益率的对应关系如下:
| 存续天数(N)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 1≤N<7 | 2.1% |
| 7≤N<14 | 2.7% |
| 14≤N<30 | 3.2% |
| 30≤N<90 | 3.4% |
| N≥90 | 3.6% |
6、产品成立日:2012年6月28日;
7、产品开放日及开放时间:产品运作期间每个工作日为开放日,开放时间为每一工作日的9:00-15:30;
8、产品收益起算日:2013年12月27日;
9、产品到期日:本理财计划持续运作,银行可提前终止。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适时赎回,公司购买本产品的期限最高不超过12个月;
10、产品本金赎回及收益支付:产品开放日赎回申请即时生效。投资者赎回理财计划份额时,赎回的理财计划份额对应的投资本金即时到账,赎回的理财计划份额对应的应得理财收益于赎回确认日当日划转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本产品存续期间,若任一开放日客户赎回的理财计划总份额超过本理财计划上一工作日总份额的30%,即为巨额赎回,交通银行有权拒绝赎回申请。若连续2个工作日(含)以上发生巨额赎回,银行有权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11、公司认购金额:5,700万元;
12、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3、公司出资闲置募集资金5,700万元购买该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2年)经审计的总资产226,346.95万元的2.52%;
14、产品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波动,该理财计划的收益率跟随市场利率而波动;
(2)流动性风险:若本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投资者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当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时,将可能影响本理财计划预期收益,并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活动的正常进行;
(4)信用风险:本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包括企业债等信用产品,可能面临企业债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由此可能影响本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
(5)不成立风险:若本理财计划募集金额未达到募集下限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交通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协议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交通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6)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或到交通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
(7)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甚至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计划的收益;
(8)在最不利情况下,由于市场波动导致贬值或者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可能无法实现按银行公布的本产品相应档次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的收益,甚至理财收益率为0%,投资者未获得任何收益。
(二)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91天”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91天;
2、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
3、产品评级:极低风险产品(本评级为交通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4、理财产品投资标的:投资于货币市场和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债券市场工具及金融衍生产品等;
5、投资预期收益率:5.10%;
6、产品计划销售期:2013年12月27日-2013年12月27日17:30;
7、产品收益起始日:2013年12月30日;
8、产品到期日:2014年03月31日;
9、产品本金赎回及收益支付: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赎回)该产品;产品兑付日为2014年3月31日;
10、公司认购金额:6,000万元;
1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2、公司本次出资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购买该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2年)经审计的总资产226,346.95万元的2.65%;
13、产品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会涉及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导致理财产品实际理财收益的波动。如遇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调整;
(2)信用风险:交通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如宣告破产等,将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与收益支付产生影响;
(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一次性支付,且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投资者提前支取,无法满足客户的流动性需求;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期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5)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或到交通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
(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为零。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60天”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60天;
2、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
3、产品评级:极低风险产品(本评级为交通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4、理财产品投资标的:投资于货币市场和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债券市场工具及金融衍生产品等;
5、投资预期收益率:5.10%;
6、产品计划销售期:2013年12月27日-2013年12月27日17:30;
7、产品收益起始日:2013年12月30日;
8、产品到期日:2014年02月28日;
9、产品本金赎回及收益支付: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赎回)该产品;产品兑付日为2014年2月28日;
10、公司认购金额:4,000万元;
1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2、公司本次出资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该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2年)经审计的总资产226,346.95万元的1.77%;
13、产品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会涉及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导致理财产品实际理财收益的波动。如遇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调整;
(2)信用风险:交通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如宣告破产等,将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与收益支付产生影响;
(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一次性支付,且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投资者提前支取,无法满足客户的流动性需求;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期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5)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或到交通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
(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为零。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购买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497期-马到功成迎新好礼二期A款;
2、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
3、产品预期收益率:6.00%/年;
4、产品预约销售期:2013年12月26日 - 2013年12月30日;
5、产品收益起算日:2013年12月31日;
6、产品到期日:2014年02月13日;
7、产品本金赎回及收益支付:在本产品中杭州国纪无提前赎回权;产品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的任一天或在浦发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时的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的任一天,到期日与实际产品本金和收益兑付日之间的期间不计付利息。资金到账时间在兑付日24:00前,不保证在兑付日浦发银行营业时间内资金到账;
8、杭州国纪认购金额:3,000万元;
9、资金来源:杭州国纪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0、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国纪本次出资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该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2年)经审计的总资产226,346.95万元的1.33%;
11、产品风险提示:
(1) 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本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流动性风险:客户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客户在产品到期日(浦发银行依照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合同的,提前终止日被视为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用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4)再投资风险:浦发银行可能根据合同的约定在交易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期限短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客户将无法实现期初约定的全部产品收益;
(5)信息传递风险:客户应根据本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如果客户及浦发银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流行病、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人民银行结算系统故障、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金融危机、所涉及的市场发生停止交易等,以及在合同生效后,发生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本产品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而无法正常操作的情形。
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核查为主;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收益情况。
三、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影响
1、公司和杭州国纪本次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安全,并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和杭州国纪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和杭州国纪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其它事项说明
1、公司及杭州国纪与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无关联关系;
2、截至公告日,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投资金为62,600万元(含本次金额合计18,700万元),尚未到期金额 26,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2 年)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1.58%。
五、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协议》
2、《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日增利91天)
3、《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日增利60天)
4、《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混合型-保证收益)》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