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1%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1%的提示性公告
2013-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宁波港 证券代码:601018 编号:临2013-054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港集团”)的通知,截止2013年12月30日,宁波港集团通过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比例已达到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宁波港集团
二、截止2013年12月30日的增持进展情况:截止2013年12月30日,宁波港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28,910,6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至此,宁波港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9,658,635,8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46%。
三、后续增持计划:根据2013年4月9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公告(临2013-023号),宁波港集团计划从首次增持之日(2013年4月8日)起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含已增持股份在内)。
四、宁波港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期间以及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公司将继续关注宁波港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