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13-050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2,909.8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8.4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1月3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情况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03号文件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3.8元,并于2010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10,500万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14,000万股。
201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12月31日股本1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分配股利2,800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14,000万股。2011年4月25日,公司实施完成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述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4,000万股增至28,000万股。
201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的2011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1年12月31日股本2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含税),合计分配股利2,800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股本5,600万股。2012年4月9日,公司实施完成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述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28,000万股增至33,600万股。
目前,公司总股本为33,600万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2,909.84万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学愚夫妇与一致行动人范志宏、周祖勤、陈海兵、马勇、孙文辉、谭文稠,公司股东深圳市能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南闽能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吴学愚、范志宏、周祖勤、孙文辉、陈海兵、马勇、黄喜华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持有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可以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二)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了严格的履行。
(三)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份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1月3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2,909.8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8.42%。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9人,其中自然人股东7人,法人股东2人。
(四)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股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 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数 | 备注 |
| 1 | 陈海兵 | 312.00 | 312.00 | |
| 2 | 孙文辉 | 648.00 | 648.00 | |
| 3 | 谭文稠 | 336.00 | 336.00 | |
| 4 | 吴学愚 | 144.00 | 144.00 | |
| 5 | 范志宏 | 1,272.00 | 1,272.00 | 质押1272万股 |
| 6 | 马勇 | 336.00 | 336.00 | |
| 7 | 周祖勤 | 792.00 | 792.00 | |
| 8 | 深圳市能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7,199.28 | 7,199.28 | |
| 9 | 湖南闽能投资有限公司 | 1,870.56 | 1,870.56 | |
| 合 计 | 12,909.84 | 12,909.84 | ||
注:1、吴学愚、范志宏、周祖勤、陈海兵、孙文辉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根据相关规定,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历任高管马勇2013年4月26日申报离任。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