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13-022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长纪成友先生的提议和召集,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于2013年12月20日通过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由公司董事长纪成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近年,公司积极应对下游行业变化,坚定推进产品结构调整战略,其中,钡、锶盐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已由CRT电视玻壳行业转为电子元器件、陶瓷、玻璃、磁性材料和下游深加工钡、锶盐产品等。同时,公司经过长期和多种方式努力,大幅降低了针对原部分CRT电视玻壳行业客户的应收账款数额和比例,加之公司近年开发的精细化、功能化、多品种的钡、锶盐系列产品和锰系产品的下游应用行业特点和市场销售特点,公司认为原有的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已不适应于新阶段的实际情况。
对此,为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主营产品下游行业及客户特点,使公司的应收款项更接近于公司实际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公司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同意的结论性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变更201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变更201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与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转制设立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人员及业务转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名义继续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审计报告质量,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原由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的2013年度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改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履行。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结论性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31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13-023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日期:2013年1月1日。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对公司2013年度的影响为:利润总额预计增加约720万元,总资产预计增加约600万元,净资产预计增加约600万元。
一、概述
为更加准确地反映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主营产品下游行业及客户特点,使公司的应收款项更接近于公司实际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公司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公司于2013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1)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账龄 | 变更前计提比例(%) | 变更后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0 | 5 |
| 1-2年 | 10 | 5 |
| 2-3年 | 20 | 10 |
| 3-4年 | 30 | 30 |
| 4-5年 | 50 | 50 |
| 5-6年 | 80 | 80 |
| 6年以上 | 100 | 100 |
(2)变更范围: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3)变更日期:2013年1月1日。
2、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近年,公司积极应对下游行业变化,坚定推进产品结构调整战略,其中,钡、锶盐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已由CRT电视玻壳行业转为电子元器件、陶瓷、玻璃、磁性材料和下游深加工钡、锶盐产品等。同时,公司经过长期和多种方式努力,大幅降低了针对原部分CRT电视玻壳行业客户的应收账款数额和比例,加之公司近年开发的精细化、功能化、多品种的钡、锶盐系列产品和锰系产品的下游应用行业特点和市场销售特点,公司认为原有的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已不适应于新阶段的实际情况,决定予以调整。
3、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该项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对公司前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同时该项变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对公司2013年度的影响为:利润总额预计增加约720万元,总资产预计增加约600万元,净资产预计增加约600万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务会计管理相关规定和公司经营发展的客观环境做出的,变更后能够更加切实地反映公司经营和销售情况。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独立董事:姜世光,田庆国,赵法森
2、公司监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体现了谨慎性和客观性原则,能够更加恰当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3、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认为,公司结合实际做出的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31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13-024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2013年度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201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来的《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情况说明函》,该函称:根据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的通知》(财会[2012]2号)有关规定,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山东汇德”)与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转制设立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后的事务所承继原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法律主体,山东汇德的人员及业务转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名义继续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
二、公司原聘任审计机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3年5月8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及2013年度审计费用》和《公司聘任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山东汇德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和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公司新聘任审计机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全国性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财税和工程咨询等大型综合专业服务机构,前身是成立于1993年的“中法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联合山东汇德等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兴华所”)。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山东汇德已为公司提供14年的审计服务,能够独立、客观、全面地执行审计工作,对公司发展历程和经营动态能够深入、全面地了解和判断,专业性强,审计工作质量高,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同时,公司经过对山东汇德本次联合转制情况和中兴华所的认真了解和充分沟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审计报告质量,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提请,公司于2013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变更201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原由山东汇德负责的2013年度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改由中兴华所继续履行。
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审计机构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山东汇德为公司提供了长期、高质量的审计业务,本次联合转制设立中兴华所承继了原审计人员,具备证券业务审计资格和提供更广泛的深层次审计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3年度审计(包括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经审慎了解,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201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变更201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2、综合考虑联合转制后中兴华所的业务实力及山东汇德转入中兴华所的审计人员基本情况,我们认为继续聘任中兴华所担任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有利于审计业务的有序衔接和信息披露的稳定性。
3、公司变更201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201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姜世光,田庆国,赵法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情况说明函;
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文件和资料。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