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深证系列指数编制规则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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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适应中国证券市场股本及市值结构的演变,进一步满足指数化投资的需要,经指数专家委员会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决定对深证成份指数的编制规则进行修订,将基本选样指标中的“流通市值”调整为“自由流通市值”,具体为:
“样本股选样指标为一段时期(前6个月)平均总市值的比重、平均自由流通市值的比重和平均成交金额的比重。选样时先计算入围个股平均总市值占市场比重、平均自由流通市值占市场比重和平均成交金额占市场比重,再将上述指标按1:1:1 的权重加权平均。”
参照深证成份指数,对其他深证系列指数的基本选样指标做相应调整。
本次修订于2014年1月2日起实施。修订后的指数编制方案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指数网(www.cnindex.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2014年 1月 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