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监测 公告编号:2014-001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253号)核准,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40.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68,000,000.00元。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31,396,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36,604,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4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及验资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和信息披露及路演费等其他发行费用9,388,039.36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7,215,960.64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了浙天会验〔2009〕251号《验资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为225,120,000元,超募资金为402,095,960.6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10年1月1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明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2年1月3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明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于2012年3月1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
2010年6月8日公司子公司西安天一世纪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5月19日公司子公司杭州雷鸟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信义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11月24日公司和子公司杭州甬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信义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2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将原存储于浦发银行的募集资金更换到宁波银行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源支行及保荐机构于2012年4月23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资金70,992,258.47元(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4月9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4)。
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完成结余募集资金75,973,272.43元(含自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4,963,296.11元及手续费支出200.10元,及募投项目未付款的质保金及余款结余17,917.9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其中,结余募集资金75,955,354.48元(含自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4,963,296.11元及手续费支出200.1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投项目未付款的质保金及余款结余17,917.95元为2013年支付质保金及余款的结余部分,由于节余金额低于300万并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故豁免通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3年12月30日,公司注销在中国银行宁波保税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71458361052)和在宁波银行北仑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51010122000365752)。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原与中国银行宁波保税区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公司在宁波银行北仑支行尚有定期存款500万元,故公司与宁波银行北仑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继续履行,公司将在该笔定期存款到期日将该笔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转存至宁波银行天源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用于存储公司尚未使用超募资金: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招商银行宁波明州支行 | 574903093010301 | 7,311,433.13 | 募集资金专户 |
宁波银行天源支行 | 23010122000323360 | 442,932.92 | 募集资金专户 |
宁波银行北仑支行 | 51010122000687137 | 5,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招商银行宁波明州支行 | 57490309308000460 | 50,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招商银行宁波明州支行 | 57490309308000457 | 50,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招商银行宁波明州支行 | 57490309308000474 | 30,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宁波银行天源支行 | 23010122000324045 | 50,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宁波银行天源支行 | 23010122000324101 | 50,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合 计 | 242,754,366.05 |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