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3-064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公告书不存在虚假加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2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2月3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6名,邹乔董事委托袁耀辉董事、张长富董事委托袁耀辉董事出席并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刘起涛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推进三亚凤凰岛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推进三亚凤凰岛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资产证券化业务及发行债券业务的议案》
(一)同意由公司和/或下属子公司发起不超过100亿元资产证券化业务,包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单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资产支持票据等。具体发行方案应当符合有关国家监管机构的规定,可根据公司实际基础资产情况一次或分期发行,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持有部分次级产品、流动性支持等担保措施的安排。
(二)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长刘起涛先生和/或执行董事、财务总监傅俊元先生共同全权处理有关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全部事宜。
(三)该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发行不超过等值于100亿元人民币短期债券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拟发行不超过等值于100亿元人民币短期债券,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债务、优化负债结构以及应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建设等。
(二)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长刘起涛先生和/或执行董事、财务总监傅俊元先生共同全权处理有关短期债券发行的全部事宜。
(三)该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发行不超过等值于200亿元人民币中长期债券的议案》
(一)公司拟发行不超过等值于200亿元人民币中长期债券,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包括中长期债券品种,包括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券融资工具、公司债券、境外债券以及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所有其他中长期债券品种。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债务、优化负债结构以及应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建设等。
(二)同意公司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三)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刘起涛先生和/或执行董事、财务总监傅俊元先生共同全权处理有关中长期债券发行的全部事宜。
(四)该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综合授信和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分别向北京银行、江苏银行和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包括:
(一)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12.5亿元,期限6年,提款期2年,以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二)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0亿元,授信期限2013年8月8日到2014年8月7日,以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三)公司下属子公司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5亿元,期限自2013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15日。公司对其中的8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及保理额度进行担保,此担保已列入公司2013年度总担保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