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竞得温州平阳县西湾围涂区块出让地块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4-001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温州平阳县西湾围涂区块出让地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平阳伟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阳伟成”)竞得温州平阳县西湾围涂区块A-17、A-24、A-25、A-26、A-27、A-36、A-37、A-38、A-39出让地块,合计土地面积257749平方米,竞买价合计为115989万元
一、竞得地块基本情况
此次竞得地块位于温州市平阳县西湾,土地面积为257749平方米,竞买价合计为115989万元。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地块编号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出让 年限 | 竞买价 (万元) |
西湾围涂区块A-17地块 | 52244 | 住宅 | 1.0~1.2 | ≤35% | 70年 | 23510 |
西湾围涂区块A-24、A-25地块 | 59284 | 住宅、批发零售(允许分割出售) | 1.0~2.5 | ≤30%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26678 |
西湾围涂区块A-26、A-27地块 | 60342 | 27154 | ||||
西湾围涂区块A-36、A-37地块 | 41032 | 18465 | ||||
西湾围涂区块A-38、A-39地块 | 44847 | 20182 | ||||
合计 | 257749 | / | / | / | / | 115989 |
二、竞得土地对公司的影响
温州平阳县西湾围涂区块A-17、A-24、A-25、A-26、A-27、A-36、A-37、A-38、A-39地块系温州市平阳县西湾项目的一部分。竞拍成功有利于推进平阳西湾项目的开发进程,增强公司的项目储备和赢利能力,优化公司项目布局,做大做强公司地产主业。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4-002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的通知,截止2013年12月31日,新湖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比例已达公司股份总额的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新湖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62,588,487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6,258,857,807股)的1%;增持金额为201,099,745.97元。本次增持后,新湖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598,372,63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57.49%。
二、后续增持计划
2013年6月25日,本公司发布《关于大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13-46号的公告)。根据该公告,新湖集团拟在2014年1月31日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含本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新湖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新湖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