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 2014001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12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独立董事魏炜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肖静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许晓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鲁尔兵先生为公司总裁、倪昭华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许兰杭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任期与本届高管任期一致(高管简历详见附件1);
许兰杭先生为董事长许晓文先生的近亲属。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肖静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不再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宋萍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宋萍萍女士简历见附件2);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及聘任是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的,提名人的资格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聘任程序合法;经过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候选人资格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同意聘任鲁尔兵先生为公司总裁,倪昭华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许兰杭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同意宋萍萍女士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高管简历
鲁尔兵,男,49岁,中国籍,硕士,高级工程师,享受政府津贴科技专家。历任长园公司销售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长园电子(集团)总经理、长园深瑞总经理。现担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兼长园电力、长园深瑞、长园共创、长园高能、长园长通董事长。
倪昭华,女,51岁,中国籍,大学本科,工程师。曾工作于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历任长园公司总经理秘书、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现担任公司执行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许兰杭,男,49岁,中国籍,大学本科,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热缩材料分会理事长。历任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杭州办事处经理、上海长园电子总经理、长园电子(集团)总经理。现担任长园电子(集团)董事长兼上海长园电子、天津长园电子、长园特发董事长。
附件2:独立董事简历
宋萍萍,女,1967年3月,法学硕士。历任深圳市建材工业集团法律顾问、深圳市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信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现任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兼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 2014002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晓文
先生辞去兼任总裁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许晓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许晓文先生申请辞去兼任的总裁职务。许晓文先生辞去总裁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今后许晓文先生将集中精力履行董事长职责,将工作重心集中于公司长远规划、战略投资等方面。许晓文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2013年12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长许晓文先生提名,一致同意选举鲁尔兵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高管任期一致。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许晓文先生任职总裁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 2014003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月17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10日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F栋5楼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2014年1月17日上午10:00
2、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10日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F栋5楼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题: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参加人员:
1、截止2014年1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代理人不必持有本公司股份。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5、登记事项:
A、登记时间:2014年1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传真登记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14日),公司接受股东大会现场登记。
B、登记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F栋五楼证券法律部;邮政编码:518057
C、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地邮戳日不晚于2014年1月14日)
D、委托代理人应于2014年1月14日下午4时前将授权委托书置于公司联系地址。
E、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6、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7、会议咨询部门:本公司证券法律部
联系电话:0755-26719476
传??真:0755-26739900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