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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建投稳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4-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中信建投稳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625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本基金以1年为一个运作周期,第一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该日)起至1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的期间,后续各运作周期为上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1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的期间。运作周期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起进入开放期,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1年以后的年度对日,后续各开放期的首日为上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的1年以后的年度对日,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浦发银行”或“浦发银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2014年1月6日起至2014年1月23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告正文。

      7、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减、变更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8、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时,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00元(含认购费)。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进行认购,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9、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在本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生效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在份额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4年1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或本公司网站上的《中信建投稳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fund108.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了解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9-108-108(免长途话费)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4、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予以公告。

      16、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C两类份额,其中A类份额收取认(申)购费,C类份额不收取认(申)购费,但计提销售服务费。

      17、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低风险和收益水平的投资品种。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以1.00元份额发售面值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8、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中信建投稳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简称和代码

      中信建投稳信一年A:000503

      中信建投稳信一年C:000504

      (三)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基金以运作周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本基金以1年为一个运作周期,第一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该日)起至1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的期间,后续各运作周期为上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1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的期间。运作周期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起进入开放期,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1年以后的年度对日,后续各开放期的首日为上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的1年以后的年度对日,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基金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运作周期。

      如运作周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五)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等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

      1、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

      2、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基金存续期

      不定期

      (七)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八)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九)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本基金的直销中心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直销中心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部分。

      2、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机构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基金销售机构。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部分。

      (十)基金份额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时间自2014年1月6日起至2014年1月23日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累计发售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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