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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 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14-001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12月31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公司已于2013年12月20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傅涛先生采取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正军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4年1月18日到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届董事会现提名刘正军先生、申晓东先生、冯延林先生、刘佳女士、刘仁和先生、谢伦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傅涛先生、王争鸣先生、张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被提名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对应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对董事的选举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附后,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01月01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公布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的履历将根据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0755-82083000及邮箱info@szse.cn,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二、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保理业务合同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灵活管理,公司拟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本次保理业务合同中,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拟协议受让公司现有商务合同项下不超过3800万元的应收账款,并在约定期限内向公司支付对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范围内审批本次保理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

    三、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提议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在本议案涉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1.1选举刘正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申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冯延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刘 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刘仁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谢伦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选举傅 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选举王争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选举张 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1选举陈爱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2选举曾光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公布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正军先生,汉族,1967年12月出生,经济学博士。1990年10月至1992年7月就职于湖南湘潭化纤厂动力分厂;1992年8月至1997年8月历任湘潭化纤厂劳动服务公司总经理、湘潭三星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和广东东莞恒发纸品公司董事长;1998年2月起至今历任湖南晓清环境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永清集团的前身)总经理、执行董事;2004年1月起任湖南永清脱硫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总经理;2005年2月起任湖南永清脱硫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刘正军先生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第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副会长、湖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长、湖南省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曾荣获“全国优秀环境科技实业家”、“两型社会建设杰出人物”等荣誉称号。

    申晓东先生,汉族,1962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专家库专家。1982年8月至1999年1月任化工部长沙设计研究院化工分院副院长;1999年1月至2003年11月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改办主任;2004年1月加入湖南永清脱硫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冯延林先生,汉族,1957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82年至1996年历任化工部长沙设计研究院设计员、主任工程师、化工分院院长、副总工程师;1999年至2002年任中国蓝星工程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02年至2004年任化工部长沙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2004年加入湖南永清脱硫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刘 佳女士,汉族,1979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02 年7月至2003年5月就职于广州市荣技南方环保工程公司;2003年9月至2004年5月任广州新东方学校行政助理;2004 年8 月至2008年9月历任本公司董事长秘书、董办主任、总办主任、总经理助理兼计划部部长、董事会秘书;2008年9月至2011年12月历任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湖南永清水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人代表;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2 年1月至今分管本公司计划发展、预算及合同、财务等相关管理工作,兼任新余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衡阳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法人代表。

    刘仁和先生,196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湖南省大气污染控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家委员会委员。曾任中石化设计院项目经理、化工工程师;湖南化工医药设计院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2008 年加入我公司担任设计经理,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09 年至今任公司研究设计院副院长、副总工程师。

    谢伦专先生,1979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在中石化巴陵石化工作,2010 年加入我公司设计院从事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研发工作,现担任公司环境修复事业部负责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2、独立董事候选人

    傅 涛先生,196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环保产业研究所所长、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北控环保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执行副会长,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总编。曾任国家建筑技术发展中心研究人员、建设部科技司项目官员、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信息处处长、全国住宅产业商会秘书长、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秘书长。曾担任亚洲开发银行城市水管理体制研究负责人、世界银行提升中国城市水业发展的战略研究中方专家组长、世界银行中国城市水业政策性融资的研究中方专家组长。曾担任香港上市公司国中控股独立董事。现兼任国内上市公司首创股份独立董事,江南水务独立董事,香港、新加坡上市公司桑德国际独立董事。是环保部“十一五”环保科技先进个人,国家环保部环保产业规划专家组成员,国家“十二五”环境服务业发展规划的主要起草人, 环境产业升级转型的主要倡导者和著名学者。著有《环境产业的升级与转型》、《水务资本论》等专著。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争鸣先生,男,1956年出生,北卡罗来纳大学博士学位,美国注册专业环境工程师、美国环境工程学会资质会员、美国水工程协会资质会员;1986年至今任职美国海森-索亚环境科学工程公司,现任海森-索亚环境科学工程公司副总裁,中国区总经理,美国北卡州大学土木环工系兼职教授;曾在美国多个环保协会和大学进行专业演讲,并发表大量专业文章。

    张 玲女士,1960年11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先后主持和参与国家、部、省级科研课题八项,部分课题获得湖南省科委和教委科技进步三等奖,在权威或核心期刊上共发表论文30余篇、著作一部、译著一部。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助理,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 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14-002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12月31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出席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12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3名监事均以现场方式对所有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4年1月18日到期,根据《公司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届监事会现提名陈爱军先生、曾光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对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选举表决。以上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01月02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爱军先生,汉族,1967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机电一级建造师、国家注册房屋建筑一级建造师。1993年9月至2006年4月历任湖南金迪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指挥部公用工程组长、动力厂副厂长、动力厂厂长;2006年5月加入湖南永清脱硫有限公司,现任永清环保招标部总监,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曾光明先生,汉族,1962年12月出生,湖南华容人,湖南大学及加拿大Regina大学环境科学及环境工程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万人计划百千万领军人才(2012)、国家教育部长江学者成就奖获得者(2009)、国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人才基金获得者(2004)。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2011、2013)和进入第二轮候选人(2011),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2007)。1988年7月到湖南大学工作,主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方法、环境系统工程、废水废气治理、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研究。现任湖南大学环境保护研究所所长、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中德环境技术中心(湖南大学)主任、中加能源环境与生态研究中心(湖南大学)主任、国际环境信息系统协会副主席(Vice President,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Sciences)、国家科技部十五国家863计划资源海洋与环境领域主题专家(首届)、国家教育部科技委学部第五届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环境科学与工程组第六届成员。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13-003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4年01月17日(星期五)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累积投票)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01月17日(星期五)上午9:30

    4、会议地点:湖南长沙国家生物医药园(319国道旁)公司三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4年01月13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01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刘正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申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冯延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刘 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刘仁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谢伦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选举傅 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选举王争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选举张 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2.1选举陈爱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2选举曾光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本次会议对董事、监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议案内容见公司2014年01月01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4年0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湖南长沙国家生物医药园(319国道旁)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熊素勤、邹七平

    电话:0731-83285599

    传真:0731-83285599

    邮编:410329

    2、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日

    附件: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事项 

    时间: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弃权反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刘正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申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冯延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刘 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刘仁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谢伦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选举傅 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选举王争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选举张 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2.1选举陈爱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2选举曾光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 或“反对”的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单位股东(非自然人)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 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14-004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的监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3年12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过讨论和举手表决,一致同意选举龚蔚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经审核,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候选人龚蔚成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对应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01月02日

    附:龚蔚成先生个人简历

    龚蔚成先生,1968年6月出生,高级工程师。1991年毕业于华东化工学院煤化工专业,1991-2004年在湖南化工医药设计院工作,任设计员、设计经理。

    2004年至今,在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设计经理、研究设计院副院长。担任设计经理主持设计的株洲华银火力发电有限公司2×31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获得2008年度湖南省优秀设计一等奖;2010年个人被评为湖南省优秀勘察设计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