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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公告
    2014-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14-001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机构:宁波银行杭州分行

    ●委托贷款对象:深圳市天美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美成”)

    ●委托贷款金额:9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 10%

    ●质押与担保:

    (1)北京光华贰陆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光华”)以其持有的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156)900万限售流通股股票提供质押担保。

    (2)深圳天美成法定代表人周丽云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已委托银行向深圳天美成累计发放委托贷款1.446亿元人民币。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公司与宁波银行杭州分行、深圳天美成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公司委托宁波银行杭州分行贷款9000万元人民币给深圳天美成,委托贷款期限为 1 年,委托贷款年利率为 10%。北京光华以其持有的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156)900万限售流通股股票提供质押担保。深圳天美成法定代表人周丽云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上述委托贷款已于近日发放,相关合同正式生效。

    上述贷款之前公司已通过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向深圳天美成发放委托贷款546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期限为 1 年,委托贷款年利率为 10%(2013年10月16日年利率变更为12%)。深圳天美成以其持有的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156)308万限售流通股股票提供质押担保以及上海唯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上海市浦东新区羽山路252号795.69平米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深圳天美成法定代表人周丽云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0年2010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短期投资授权规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累计不超过最近会计年度末股东权益 30%的短期投资决策,其中单笔投资额不超过 2.5 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 5.966 亿元人民币,故本次委托贷款由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决策后实施。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情况及其交易履

    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对象名称:深圳市天美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菩提路68号金桂大厦A座3楼

    法定代表人:周丽云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主要股东:根据深圳天美成《公司章程》,肖文兰持股45%,周丽云持股40%,

    陈钰持股10%,姜淑娟持股5%。

    2、委托贷款对象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深圳天美成的主要业务为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贸易以及进出口业务,该公

    司目前经营正常、管理规范。

    3、委托贷款对象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委托贷款对象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的其它关系。

    4、委托贷款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2012年度经过审计),

    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净利润等:

    单位:万元

    项目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
    2012 年度8,3908,390-63
    2013 年10月14,3268,326-64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担保方周丽云,是深圳天美成的法定代表人,深圳天美成的第二大股东。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资金较为充裕,在保障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将暂时闲置的

    资金进行风险相对可控的委托贷款,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

    五、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除非国家宏观经济持续恶化,导致质押物和保证人的偿债能力受到影响。

    六、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扣减收回的款项后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 5.966 亿元人民币,所有委托贷款均到期按时收回或提前收回,逾期金额为 0 元。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宁波银行杭州分行、深圳天美成签署的《委托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 1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