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化工 公告编号: 2014-001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
为加强产学研基地建设,实现 “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与天津大学化工学院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一、合作宗旨
双方本着“优势互补,相互支持,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在科技、人才和产业等方面的优势,建立公司与天津大学化工学院的院企合作常态机制,进一步促进双方在技术、人才、学术交流和科研基础条件等相关领域的合作与交流,积极推进双方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
二、合作原则
(一)平等互利、协同创新,建立合作常态机制,促进创新元素的合理优化配置。
(二)相互学习,密切交流,建立交流与合作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交流与合作的深度与广度。
(三)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建立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增强双方的科技实力与竞争力。
三、合作内容
根据协议约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同创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等原则,双方拟在如下方面进行合作:
(一)各自发挥资源优势,在技术与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换、人才联合培养等方面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将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共同建设工程实验室、产学研师范基地等形式的高水平工程研发平台,共同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三)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将结合公司的发展需求,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人才培训,为公司培养高层次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四)公司将在校园文化、学生创业就业、社会实践、学术交流及其他具有合作意向的项目上,给予天津大学化工院支持。
(五)双方可根据发展的需要,适时增加新的合作内容。
以上为框架性合作协议,后续将针对具体的合作项目以项目专案的形式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四、合作模式
双方围绕战略发展需求,天津大学化工学院为公司提供关键技术、科研创新、智力支持和人才培训,公司为双方合作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
五、合作机制
为保证有效开展合作,公司与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各自设立或指定联络办公室,负责处理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信息交流与日常事务。校企双方积极筹集资源,共同推动双方合作的开展。
六、保密条款
双方均应遵照《科技保密规定》的要求,对合作项目(课题)的有关信息或者因本协议签署(履行)而了解或解除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均承担保密责任,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保密信息。
七、知识产权
合作双方均应重视研发中的知识产权管理,严格按照《科学技术进步法》和科技部《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可形成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应及时采取措施给予保护。
八、其他
本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为五年。合作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后可延期或另行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