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更名的公告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14-001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2013年6月5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二〇一三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二〇一三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3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和2013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近日,本公司收到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 号),经广东省财政厅批准,已实施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转制后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
按照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 号):“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后,原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期限、经营业绩连续计算,执业资格和证券资格相应延续”、“转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正中珠江转制后的有关业务延续问题,将按上述17号文通知的规定办理。”
因此,本公司2013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次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