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4-001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以传真、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1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0名,实际参会董事10名。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召开。
二、 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一)《关于为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的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同意公司为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泸州分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时间为壹拾贰个月;同意公司为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向重庆银行成都分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捌仟万元整(敞口部分肆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时间为壹拾贰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4-002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的名称: 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银鸽“)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四川银鸽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为四川银鸽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的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同意公司为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泸州分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时间为壹拾贰个月;同意公司为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向重庆银行成都分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捌仟万元整(敞口部分肆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时间为壹拾贰个月。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泸州市纳溪区渠坝乡双桥
法定代表人:张歌
注册资本:贰亿柒仟零陆拾陆万伍仟玖佰陆拾壹点贰捌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纸张、纸制品、纸浆;纸张、纸浆和生产所需设备及零配件的进出口经营业务(国家限制进出口的商品除外);销售:液氯、烧碱、酸、盐酸。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四川银鸽经审计母公司资产总额为869,813,150.24元,负债总额为582,545,842.24元,资产负债率为66.97%,股东权益为287,267,308.00元,净利润为-17,156,929.13元。
与本公司关系:四川银鸽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中本公司持有四川银鸽73.81%股权,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四川银鸽26.11%股权,其他自然人持有四川银鸽0.08%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壹拾贰个月。
担保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四川银鸽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同意公司为四川银鸽向招商银行泸州分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时间为壹拾贰个月;同意公司为四川银鸽向重庆银行成都分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捌仟万元整(敞口部分肆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时间为壹拾贰个月。
要求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该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58,2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60%;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总额为58,2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60%,逾期对外担保数量为0。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四川银鸽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3日
股票代码:600069 股票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4-003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
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则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从公司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鸽集团”)获悉,该公司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原名: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本公司62,623,573股股份,已于2013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本次质押解除股份62,623,5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7.59%。
截止本公告日,银鸽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67,709,6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2%,其中质押数量为0股。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