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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公告
    2014-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4-001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国投”)及其全资子公司株洲市产业与金融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所”)发来的《株洲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完成增持天桥起重股份的告知函》。株洲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研究所自2013年7月3日首次增持后的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102,948股,累计增持金额为5,076.38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3.34%,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名称:株洲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研究所

    二、首次披露增持进展公告的时间:

    公司于2013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8)。

    三、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着眼于维护公司二级市场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民的利益。

    株洲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研究所计划在首笔增持之日(2013年7月3日)起未来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资本市场情况,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最低不少于5,00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增持期间:2013年7月3日至2014年1月2日;

    2、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3、增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2013年7月3日,株洲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研究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分别增持公司股份1,750,556股、76,000股,增持金额分别为701.28万元、30.82万元,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53%、0.02%

    2013年7月4日,株洲国投及研究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分别增持公司股份1,575,400股、22,000股,增持金额分别为661.44万元、9.1万元,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47%、0.01%。

    2013年7月15日,株洲国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757,460股,增持金额为1,208.73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83%。

    2013年7月16日,株洲国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720,300股,增持金额为321.05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22%。

    2013年8月20日,研究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30,000股,增持金额为16.42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2013年8月29日,株洲国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295,987股,增持金额为723.46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39%。

    2013年11月4日,株洲国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675,245股,增持金额为1,304.01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80%。

    2014年元月2日,株洲国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00,000 股,增持金额为100.06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06%。

    截至2014年元月2日收盘,株洲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研究所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1,102,948股,合计增持金额为5,076.38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3.34%。

    4、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增持前,株洲国投持有公司股份63,310,6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2%,研究所未持有公司股份。

    增持后,株洲国投持有公司股份74,285,5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2%。研究所持有公司股份1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株洲国投及研究所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413,5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6%。

    5、增持承诺的履行情况:

    株洲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研究所严格遵守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追加股份限售承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株洲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研究所追加股份限售承诺:在2015年1月2日前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株洲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研究所的增持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2、株洲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研究所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4-002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追加股份限售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国投”)及其全资子公司株洲市产业与金融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所”)发来的《关于追加股份限售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株洲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研究所承诺在2015年1月3日前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由于2015年1月3日为非工作日,因此限售截止日为2015年1月2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追加承诺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类别股数(股)占总股本的比例(%)限售情况的说明
    株洲国投无限售条件股份74,285,58622.3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株洲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研究所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愿追加限售期至2015年1月2日。
    有限售条件股份00
    研究所无限售条件股份128,0000.04
    有限售条件股份0 
    合 计74,413,58622.36

    二、追加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株洲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研究所最近十二个月内没有减持公司股份

    三、追加股份承诺的主要内容

    1、股东限售期承诺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追加股份

    承诺性质

    追加股份涉及股份锁定期限追加锁定期后的限售截止日
    股数(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株洲国投无限售条件股份74,285,58622.32壹年2015年1月2日
    研究所无限售条件股份128,0000.04
    合 计74,413,58622.36

    2、本次追加承诺,不涉及最低减持价格。

    3、承诺的主要内容及违反承诺的违约条款

    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研究所承诺:在2015年1月2日前不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在承诺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追加承诺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在承诺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将上缴公司。

    四、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控股股东株洲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研究所严格遵守承诺,若违反承诺减持股份,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其履行违约责任。公司董事会将在本信息披露日后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相关股份的申请锁定手续。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研究所的承诺函;

    2、上市公司股东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申请表。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