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更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建南纺 公告编号:2014-002
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22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2013-008号《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函》,该函具体内容如下:按照《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号)的通知要求,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的相关工作,转制后,原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执业资格和证券资格由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延续。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原会计师事务所客户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此事项做出决议。
根据上述财会[2012]17号文,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已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并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述变化不视为公司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元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