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更名的公告
关于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更名的公告
2014-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4-007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3日收到现聘请的2013年度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转制更名有关事项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12号文《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经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3】0061号文批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体制,名称变更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的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后,原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期限、经营范围、经营业绩连续计算,执业资质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资质相应延续。转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