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转移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云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01
债券代码:122073 债券简称:11云维债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转移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司”)于2013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转移的议案》,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布了《关于债务转移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4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要求,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 债务转移的补充说明
公司控股子公司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焦化”)、控股子公司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制焦”)及其控股子公司云南泸西大为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西焦化”)、盘江运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运通”)、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集团”)五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债权债务进行转移,截止2013年12月27日,大为焦化欠盘江运通60,736,528.31元,大为制焦欠盘江运通80,682,720.86元,泸西焦化欠盘江运通69,188,010.65元,上述三公司合计欠盘江运通货款人民币210,607,259.82元 (大写额:贰亿壹仟零陆拾万柒仟贰佰伍拾玖元八角贰分),该项债务全部转移给云维集团承担。
本次债务转移后将按照二、债务转移后的清偿说明方式进行后续债权、债务清理,本次债务转移后不涉及云维集团无偿免除大为焦化、大为制焦和泸西焦化债务以及资金利息(资金占用费)等其它事宜,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 债务转移后的清偿说明
为理清和妥善解决云维集团、云维股份、大为制焦、大为焦化、泸西焦化等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上述五方将于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转移的议案》后,签署《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本次债务转移完成后,由云维集团与云维股份及时进行债权债务的转抵清偿核算,云维股份与云维集团转抵清偿完毕后,在2014年6月30日前,大为焦化、大为制焦和泸西焦化须分别将60,736,528.31元、80,682,720.86元、69,188,010.65元支付给云维股份。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