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关于证监会确认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无异议并备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4-001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证监会确认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无异议并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3年10月2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随后,公司将《草案》及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并根据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对《草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公司于近日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草案及修订部分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将修订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公告,并及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4-002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3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01月0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二楼总裁办会议室,全部7名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董事王平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林国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本次会议选举林国芳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由林国芳先生、徐波先生、张博女士担任,其中林国芳先生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王平先生、陈国红女士、张燃先生担任,其中王平先生为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张燃先生、陈国红女士、何雪晴女士担任,其中张燃先生为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徐波先生、王平先生、林国芳先生担任,其中徐波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稳定公司核心管理团队,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国芳先生、陈国红女士、台建树先生、肖林春先生、熊伟先生、韦银瑞女士、何雪晴女士、胡振超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其中:
(1)聘任林国芳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2)聘任陈国红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3)聘任台建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4)聘任肖林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5)聘任熊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6)聘任韦银瑞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7)聘任何雪晴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8)聘任胡振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胡振超先生的有关资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胡振超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富安娜工业大厦
联系电话:0755-26064656,传真:0755-26055076
联系邮箱:huzhenchao@fuanna.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中群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妮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富安娜工业大厦
联系电话:0755-26055091,传真:0755-26055076
联系邮箱:wuni@fuanna.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五)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三日
备查文件:
1、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林国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4年出生,高中学历。曾任深圳雅豪家饰精品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创办本公司前身深圳富安娜家饰保健用品有限公司,并历任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于2005年1月被评为“中国品牌建设十大杰出企业家”,2005年5月当选为中国家纺行业协会副会长,2005年11月当选广东省家纺协会名誉会长;2004年9月被聘为鲁迅美术学院名誉教授,2005年7月被聘为北京服装学院顾问教授,2006年1月获得“全国纺织企业家创业奖”,2006年12月当选为“全国纺织系统劳动模范”,2007年3月获得家纺行业杰出贡献奖。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130,584,06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0.63%,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国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大学专科。曾供职于深圳市东宝制品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营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直接持有本公司70,475,83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1.93%,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雪晴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曾担任广州金发窗帘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恒威集团财务部主任。1996年加入本公司,曾担任上海市场销售负责人、市场部副经理、物流部副经理、销售计划部副经理、运营管理部、电子商务部总监、商品总监等多个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本公司550,815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171%,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和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6-2009年历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曾被聘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培育委员会委员。现任深圳市架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架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创始合伙人、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平先生,中国香港籍,有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2月至2007年3月任中国稽山控股有限公司(JSH:SP)财务总监;2007年5月至2010年2月任EV Capital Pte Ltd执行副总裁、董事;2010年12月至2011年11月,任光大(中国)车辆零部件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2年3月至今,任中国车辆零部件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中国罕王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出生,经济法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律师。1997年进入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划部。1999年起从事律师业务,现为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同时兼任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博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出生,企业管理硕士。2005年7月至2012年2月任深圳市腾讯科技有限公司QQ旅游负责人、QQ空间增值业务负责人;2012年3月创办深圳市品汇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美妆电商和美妆社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台建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珠海威尔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深圳雅豪家饰精品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经理、佛山市锦田纺织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本公司广州分公司经理等,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本公司395,64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1231%,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肖林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中建八局中南公司、深圳市兴亿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上海分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本公司464,71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144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熊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创维集团审计部审计主管、深圳市明华澳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汇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2010年加入公司担任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韦银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联想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办主任;半边天(香港)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行政副总兼总裁助理;本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本公司725,92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2259%,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振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会计学博士。曾担任中信21世纪深圳办事处投资经理、深圳市科普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科普特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兼投资发展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本公司442,248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137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中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曾担任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现任本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本公司1,2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0037%,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妮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曾担任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4-003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3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01月03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职工代表监事明春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明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三日
附件一:
明春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四川省宜宾造纸机械厂职工。1997 年加入本公司,曾担任空间设计部设计师、设计部高级主管、加盟管理部新店组高级主管、终端形象部新店组主管等多个职务。现任本公司市场部新店组主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林国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国红女士、台建树先生、肖林春先生、熊伟先生、韦银瑞女士、何雪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胡振超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
经审阅上述人员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二、 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聘任王中群先生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
经审阅王中群先生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要求,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 徐波 王平 张燃 张博
2014年01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