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基金”)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1月6日起通过同花顺基金场外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基金名称 | 基金代码 |
广发轮动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000117 |
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 000118 |
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 000119 |
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份额) | 000274 |
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24 |
投资者可在同花顺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投”)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同花顺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同时,经同花顺基金和本公司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自2013年1月6日起,对通过同花顺基金场外申购(含定投申购)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的投资者实行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1、普通申购优惠内容
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定投申购优惠内容
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3、适用的基金
基金名称 | 基金代码 |
广发轮动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000117 |
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 000118 |
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份额) | 000274 |
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24 |
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在同花顺基金的销售仅开通前端收费模式,具体办理事宜请以同花顺基金的安排为准。
2、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3、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支持基金转换业务,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待封闭期结束后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目前正处于募集期,该基金开通正常申购、赎回、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和讯信息费率优惠的时间详见我司相关公告。
4、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571-88920897、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6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4年1月2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广发100 A份额(场内简称:广发100A ,基金代码:150083)及广发深证100份额(场内简称:广发100,基金 代码:162714)实施定期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4年1月2日,场外广发深证10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广发深证100份额、广发100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名称 | 折算前份额 | 新增份额 折算比例 | 折算后份额 | 折算后基金 份额净值 | 折算后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
场外 广发深证100份额 | 34214629.41 | 0.039767655 | 35575264.98 | 0.8172 | 0.8726 |
场内 广发深证100份额 | 4738532.00 | 0.039767655 | 8069918.00 | 0.8172 | 0.8726 |
广发100A | 39516369.00 | 0.079535311 | 39516369.00 | 1.0004 | 1.1111 |
注:场外广发深证100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场外广发深证100份额;场内广发深证100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广发深证100场内份额;广发100A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场内广发100A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4年1月6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
广发100A份额将于2014年1月6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将于2014年1月6日上午10:3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复牌。
三、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4年1月6日广发100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4年1月3日的广发100A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1元。由于广发100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4年1月2日的收盘价为1.001元,扣除2013年约定收益后为0.936元,与2014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4年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由于广发100A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广发深证100份额数与场内广发深证10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广发100A份额或场内广发深证100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广发深证100份额的情况。
(三)本基金广发100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折算为场内广发深证100份额配给广发 100A份额的持有人,而广发深证100份额为跟踪深证100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广发1000A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四)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2、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6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广发稳健收益类份额
2014年度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广发稳健收益类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广发稳健收益类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1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5%”,1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以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
鉴于2014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实施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3%,因此广发稳健收益类份额2014年度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6.5%(=3%+3.5%)。
风险提示:
1、在本基金既定收益率水平一定的前提下,广发稳健收益类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上调后,广发积极收益类份额的资产分配份额将相应减少;
2、本基金广发稳健收益类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广发稳健收益类份额持有人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6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100A份额定期份额折算后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4年1月2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稳健收益类份额(基金代码:150083,场内简称“广发100A”)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3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关于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4年1月6日广发100 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4年1月3日的广发100 A份额净值,即为1.001元。由于广发100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4年1月2日的收盘价为1.001元,扣除2013年约定收益后为0.936元,与2014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4年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6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广东顺德农商行为广发集鑫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顺德农商行”)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广东顺德农商行为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0473,C类代码:000474)的代销机构,投资者自2014年1月6日起可在广东顺德农商行的营业网点或网上交易系统办理该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57-22223388
网址:www.sdebank.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