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世瑾 ○编辑 孙放
旧账缠身的*ST国恒有望借助债务重组避免暂停上市的命运。公司今公告,去年12月31日收到深圳市茂华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送达的《债务重组确认书》,将免除*ST国恒全资子公司广东国恒5500万元债务及相关利息。
这笔债务的来历颇为有趣。自2010年起,广东国恒在经营活动中,与*ST国恒的控股股东深圳国恒形成了往来款拆借,在公司经审计的2012年财务报告中,体现为广东国恒应付深圳国恒7422.04万元。经与深圳国恒确认,深圳国恒于2013年豁免了广东国恒422.04万元的债务。2013年12月31日,深圳国恒与深圳茂华汇、广东国恒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深圳国恒将其享有的对广东国恒的债权本息共计7000万元以7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深圳茂华汇。由于广东国恒是*ST国恒全资子公司,如果后者暂停上市,对广东国恒业务的开展也势必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广东国恒申请深圳茂华汇免除5500万元债务及相关利息,并得到了后者的同意。
在“原价”接手债务的同时愿意进行债务重组,免除5500万元,深圳茂华汇对广东国恒乃至*ST国恒而言不愧是“大救星”。然而,这并非全无代价。首先,今年1月底前,广东国恒将归还剩余1500万元债务。其次,*ST国恒2013年8月13日与罗定市政府、罗定永盛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三方框架协议虽已终止,若三方就合作事项最终达成一致,广东国恒将聘请深圳茂华汇作为其拟参与的罗定市粤西物流园区项目的独家策划、营销顾问。最后,广东国恒还需聘请深圳茂华汇在未来五年为其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提供独家代理、咨询服务,以及历史债权债务清理、债权债务重组提供独家资讯服务。
据*ST国恒2013年三季报,去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549万元。如果公司最近爆发的19宗法律纠纷顺利协商,将调减公司税前利润2099万元。而债务重组形成了5500万元收益覆盖上述调减尚有余裕,公司因而避免了因连续三年亏损暂停上市的局面。
不过,*ST国恒公司治理情况令人担忧。去年9月5日,公司曾因信息披露遗漏被天津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而截至目前,公司内部控制委员会在整理历史资料时依旧不断发现新问题。如:*ST国恒曾于2011年12月21日与自然人徐标斌签订《风险承包协议》,决定由徐标斌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国恒承包经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期限为五年。但是,该协议当时没有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也没有及时履行信披业务。去年前三季度,江西国恒亏损2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