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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继续暂停大额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2014-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继续暂停大额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场内简称银华纯债
    基金主代码161820
    基金管理人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2013年7月8日
    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3年7月8日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元)10,000,000.00
    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原因说明为保证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稳定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3年7月5日发布公告,自2013年7月8日起对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即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将确认该笔申购失败;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将按申购金额大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确认失败。本公告目的为对上述暂停大额申购事项进行提示。

    (2) 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a)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全国免长途话费);b)本公司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6日

    关于银华金利份额定期份额折算后

    复牌首日前收盘价调整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14年1月2日为基准日,对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银华金利份额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3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关于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4年1月6日银华金利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4年1月3日的银华金利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1元,由于银华金利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4年1月2日的收盘价为1.077元,扣除2013年约定收益后为1.012元,与2014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4年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6日

    关于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4年1月2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本基金银华90份额及银华金利份额实施了定期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4年1月2日,场外银华9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银华金利份额、场内银华9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名称折算前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比例折算后份额折算后份额净值
    场外银华90份额561,213,845.850.034711352580,694,337.200.936
    场内银华90份额171,751,777.000.034711352220,444,617.000.936
    银华金利份额615,520,587.000.069422705615,520,587.001.000
    新增银华90份额:42,731,104.00

    注:场外银华90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场外银华90份额;场内银华90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场内银华90份额;银华金利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场内银华90份额。

    投资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查询经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4年1月6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

    银华金利份额将于2014年1月6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将于2014年1月6日上午10:30复牌。

    三、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4年1月6日银华金利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4年1月3日的银华金利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1元。。由于银华金利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4年1月2日的收盘价为1.077元,扣除2013年约定收益后为1.012元,与2014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4年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基金银华金利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折算为场内银华90份额分配给银华金利份额的持有人,而银华90份额为跟踪中证等权重90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银华金利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银华金利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银华90份额数和场内银华9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银华金利份额或场内银华90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银华90份额的情况。

    (四)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6日

    关于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4年1月2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本基金银华100份额以及银华稳进份额实施了定期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4年1月2日,场外银华10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银华稳进份额、场内银华10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名称折算前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比例折算后份额折算后份额净值
    场外银华100份额571,716,263.550.041786080595,606,045.070.718
    场内银华100份额198,922,643.000.0417860801,153,252,446.000.718
    银华稳进份额11,319,769,586.000.08357216111,319,769,586.001.000
    新增银华100份额:

    946,017,606.00


    注:场外银华100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场外银华100份额;场内银华100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场内银华100份额;银华稳进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场内银华100份额。

    投资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查询经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4年1月6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

    银华稳进份额将于2014年1月6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将于2014年1月6日上午10:30复牌。

    三、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4年1月6日银华稳进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4年1月3日的银华稳进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银华稳进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4年1月2日的收盘价为0.949元,扣除2013年约定收益后为0.889元,与2014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4年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基金银华稳进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折算为场内银华100份额分配给银华稳进份额的持有人,而银华100份额为跟踪深证100价格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银华稳进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银华100份额数和场内银华10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银华稳进份额或场内银华100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银华深证100份额的情况。

    (四)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6日

    关于银华稳进份额定期份额折算后

    复牌首日前收盘价调整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14年1月2日为基准日,对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银华稳进份额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3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关于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4年1月6日银华稳进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4年1月3日的银华稳进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银华稳进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4年1月2日的收盘价为0.949元,扣除2013年约定收益后为0.889元,与2014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4年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6日

    关于银华瑞吉份额定期份额折算后

    复牌首日前收盘价调整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银华消费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银华消费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14年1月2日为基准日,对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银华瑞吉份额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3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关于银华消费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4年1月6日银华瑞吉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4年1月3日的银华瑞吉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1元,由于银华瑞吉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4年1月2日的收盘价为1.098元,扣除2013年约定收益后为1.028元,与2014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4年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6日

    关于银华消费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银华消费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4年1月2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本基金银华消费份额及银华瑞吉份额实施了定期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4年1月2日,场外银华消费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银华瑞吉份额、场内银华消费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名称折算前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比例折算后份额折算后份额净值
    场外银华消费份额127,662,959.830.012314394129,235,051.811.137
    场内银华消费份额115,395.000.012314394525,974.001.137
    银华瑞吉份额6,645,205.000.0615719706,645,205.001.000
    新增银华消费份额:409,158.00

    注:场外银华消费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场外银华消费份额;场内银华消费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场内银华消费份额;银华瑞吉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场内银华消费份额。

    投资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查询经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4年1月6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

    银华瑞吉份额将于2014年1月6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将于2014年1月6日上午10:30复牌。

    三、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4年1月6日银华瑞吉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4年1月3日的银华瑞吉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1元。由于银华瑞吉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4年1月2日的收盘价为1.098元,扣除2013年约定收益后为1.028元,与2014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4年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基金银华瑞吉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折算为场内银华消费份额分配给银华瑞吉份额的持有人,而银华消费份额为股票型分级基金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银华瑞吉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银华瑞吉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银华消费份额数和场内银华消费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银华瑞吉份额或场内银华消费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银华消费份额的情况。

    (四)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6日

    关于银华金瑞份额定期份额折算后

    复牌首日前收盘价调整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14年1月2日为基准日,对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银华金瑞份额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3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关于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4年1月6日银华金瑞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4年1月3日的银华金瑞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1元。由于银华金瑞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4年1月2日的收盘价为0.940元,扣除2013年约定收益后为0.939元,与2014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4年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6日

    关于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4年1月2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本基金银华资源份额以及银华金瑞份额实施了定期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4年1月2日,场外银华资源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银华金瑞份额、场内银华资源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名称折算前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比例折算后份额折算后份额净值
    场外银华资源份额88,185,987.570.00056090288,235,451.260.985
    场内银华资源份额163,868,925.000.000560902164,480,068.000.985
    银华金瑞份额370,281,732.000.001402256370,281,732.001.000
    新增银华

    资源份额: 519,229.00


    注:场外银华资源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场外银华资源份额;场内银华资源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场内银华资源份额;银华金瑞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场内银华资源份额。

    投资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查询经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4年1月6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

    银华金瑞份额将于2014年1月6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将于2014年1月6日上午10:30复牌。

    三、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4年1月6日银华金瑞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4年1月3日的银华金瑞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1元。由于银华金瑞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4年1月2日的收盘价为0.940元,扣除2013年约定收益后为0.939元,与2014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4年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基金银华金瑞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折算为场内银华资源份额分配给银华金瑞份额的持有人,而银华资源份额为跟踪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银华金瑞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银华金瑞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银华资源份额数和场内银华资源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银华金瑞份额或场内银华资源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银华资源份额的情况。

    (四)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6日

    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终止上市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已于 2014 年 1 月 2 日发布了《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公告》,并于2014年1月3日发布了《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保护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银华沪深300(LOF)”)持有人的权益,现发布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关于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基金部函[2013]1061号)和《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等有关规定,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银华沪深300(LOF)”)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银华沪深300(LOF)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3] 476号)同意。现将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场内简称:银华300

    交易代码:161811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终止上市日:2014 年 1 月 7 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14 年 1 月6 日,即在 2014 年 1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银华沪深300(LOF)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银华沪深300(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于 2013 年 11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自完成备案手续后生效。基金管理人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发布了《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银华沪深300(LOF)的上市交易,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3] 476号)同意。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

    根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银华沪深300(LOF)终止上市之日(即2014年1月7日)起《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失效且《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同时本基金更名为“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二)基金份额的自动分离与分拆规则

    基金管理人将以《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前一工作日,即2014年1月6日作为分级运作起始折算基准日,在分级运作起始折算基准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将投资人持有的银华300份额,以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折算成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银华300份额的行为,银华300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基金管理人将以《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即2014年1月7日作为分级运作自动分离日,将分级运作自动分离日登记在册的场内的银华300份额以1:1的比例自动分拆为银华300A份额和银华300B份额。

    自动分拆规则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为准。自动分拆以后投资人持有银华300A份额和银华300B份额的份额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记录为准。

    (三)基金份额的上市、申购与赎回

    原银华沪深300(LOF)终止上市后,银华沪深300(LOF)份额终止上市交易。在《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华300A份额和银华300B份额上市,此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使用原深圳证券账户进行银华300A份额和银华300B份额的二级市场交易或者进行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上市时间以及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原银华沪深300(LOF)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银华沪深300(LOF)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更名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

    (五)注意事项

    1、自2014年1月6日起,暂停银华沪深300(LOF)的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银华沪深300(LOF)终止上市交易后,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基金之银华300A、银华300B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以及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基金开放赎回之前,投资人无法进行基金交易,也无法办理基金赎回,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3、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措施的基金份额,有关登记机构及证券经营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限制措施的转移手续。

    四、相关机构

    (一) 基金管理人及直销机构联系方式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电话010-58162950传真010-58162951
    联系人展璐网址www.yh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电话0755-83515002传真0755-83515082
    联系人饶艳艳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手机交易网站m.y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 4006783333

    (二)基金托管人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 6759 5096

    (三)基金销售代理机构

    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五、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 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