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关于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4年1月2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鹏华中证 A 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中证资源”)的场外份额、场内份额以及鹏华中证 A 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基金之 A 份额(场内简称“资源A”)实施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4年1月2日,中证资源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中证资源的场内份额、资源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名称 | 折算前份额 | 新增份额折算比例 | 折算后份额 | 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 |
中证资源场外份额 | 29,376,329.52 | 0.000422132 | 29,388,730.20 | 0.974 |
中证资源场内份额 | 317,301,021.00 | 0.000422132 | 317,784,969.00 | 0.974 |
资源A份额 | 414,569,879.00 | 0.000844264 | 414,569,879.00 | 1.000 |
注:中证资源场外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中证资源场外份额;中证资源场内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中证资源场内份额;资源A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中证资源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 2014年1月 6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资源A于上午10点30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复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4年1月6日鹏华资源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4年1月3日的资源A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元),即1.000元。由于资源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4年1月2日的收盘价为0.876元,扣除2013年约定收益后为0.875元,与2014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存在差异,2014年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由于资源A新增份额折算成中证资源的场内份额数和中证资源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持有较少资源A份额数或中证资源场内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中证资源场内份额的可能性。
2、本基金原资源A份额持有人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资源A份额和本基金基础份额——中证资源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755-82353668 400-6788-999
2、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6日
关于鹏华资源A定期份额折算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及《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 2014 年 1 月 2 日为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鹏华中证 A 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基金之 A 份额(场内简称“资源A”)、鹏华中证 A 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中证资源”)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3年12 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4年1月6日资源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4年1月3日的资源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即1.000元。由于资源A折算前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4年1月2日收盘价为0.876元,扣除2013年约定收益后为0.875元,与2014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有差异,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