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秋林集团 编号:临2014-002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14年1月6日上午9:00在公司8楼证券部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宏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6日
股票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秋林集团 编号:临2014-003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2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2014年1月6日10:00在公司8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到会监事2人,监事会主席曹威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杨庆国先生代为主持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的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增补马艳杰女士为监事侯选人的议案》
曹威先生已向监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曹威先生的辞职将导致本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曹威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监事会现提名增补马艳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附:马艳杰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月6日
附:马艳杰女士简历
马艳杰,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学士学位。2005年10月至2013年9月任哈尔滨世茂滨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高级综合管理部经理;2013年11月至今任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副总监。
股票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秋林集团 编号:临2014-004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月23日上午9: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17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会议召开日期:2014年1月23日上午9: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五)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公司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 《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17日 截止股权登记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授权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4 年1月22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8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 年1月22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8楼
邮编:150001
电话:0451-53644632
传真:0451-53644632
联系人:朱宁、徐超颖、耿怀亮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9:00以后停止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1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2 |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秋林集团 编号:临2014-005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近日收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函,获悉因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分立合并,原为我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工作的合伙人及团队已合并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决定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