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1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上无新增临时提案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月6日(星期一)10:00时
2、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街9号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二楼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喜军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2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39179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8%。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记名投票。
(二)表决结果:
1、审议《关于制订〈员工出资参与新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票3391792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3391792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孙冲先生、徐新先生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