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四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4-02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届四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2月26日以传真、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六届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后做出如下决议:
一、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2014-03号《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公告》。
二、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1,8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新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项目50kt/a新型氟制冷剂项目(一期20kt/a R-125),将巨新公司的注册资金由53,000万元增加至94,800万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2014-04号《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公告》。
四、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以及公司A股配股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同意公司及巨新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14-05号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五、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14-06号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7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4-03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53文核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实施以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13日总股本1,416,918,400 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股份。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3〕384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12月24日,公司实际已向原股东配售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3,997,55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66,609,640.73元,减除发行费用21,983,093.9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44,626,546.77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 393,997,551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250,628,995.77 元。
公司本次配股共计配售的393,997,551股人民币普通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于2013年12月30日起上市流通。
公司本次配股前,股份总数为人民币普通股1,416,918,400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16,918,400元,实收资本人民币1,416,918,400元。
配股后,股份总数为人民币普通股1,810,915,951股,实收资本人民币1,810,915,951元,注册资本将变更为人民币1,810,915,951元。
根据2013年6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配股完成后,根据配股实施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授权,公司董事会六届四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决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一、《公司章程》第六条
原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1691.84万元。”,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10,915,951元。”。
二、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原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1691.84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41691.84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修订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810,915,951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810,915,951股,其他种类股0股。”。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将尽快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7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3-04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巨新公司”)。
●增资金额:41,800万元(人民币,下同)。
●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概述
为满足公司2013年配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需要,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配股方案》、《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董事会六届四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决定按本次配股募集资金项目之50kt/a新型氟制冷剂项目(一期20kt/a HFC-125)拟投入募集资金额41,800万元,对该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巨新公司增资,用于该募集资金项目。
二、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53文核准,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13日公司总股本1,416,918,4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可配售425,075,520股,共计配售393,997,551股,发行价格为4.23元/股,本次配股已于2013年12月20日发行结束,募集资金现已全部到账。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3〕384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12月24日,公司实际已向原股东配售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3,997,55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66,609,640.73元,减除发行费用21,983,093.9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44,626,546.7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六届三次会议批准设立的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公司配股方案》,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入公司自有流动资金账户,用于偿还银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以及支付公司经营性采购货款(详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3年12月28日公司公告临2013-73号《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三、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配股方案》、《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A股配股申请文件,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其中:
1、21,000万元用于10kt/a FEP扩建项目(一期新建2kt/a FEP装置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2、41,800万元用于50kt/a新型氟制冷剂项目(一期20kt/a R-125)(注:本项目由巨新公司负责实施);
3、114,2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如本次配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部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由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具有不确定性,为把握市场机遇,使投资项目尽早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资金状况进行先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鉴于本次配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44,626,546.77元,除上述两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62,800.00万元外,其余1,016,626,546.77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巨新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黎旸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北二道60号(浙江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俄科技合作园内)
注册资本:53,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二氟甲烷、1,1,1,2-四氟乙烷、氯化氢(副产)、12-14%氢氟酸(副产)及衍生产品的生产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五、增资方案
公司以募集资金41,800万元对巨新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项目50kt/a新型氟制冷剂项目(一期20kt/a R-125),将巨新公司注册资金由53,000万元增加至94,800万元。
该增资完成后,本公司仍持有巨新公司100%股权。
六、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按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额,对实施主体巨新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项目顺利实施,以扩大公司竞争优势,巩固公司行业龙头地位,促进公司产业结构升级。
本次增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上述增资的募集资金管理
上述增资资金,将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六届三次会议批准的巨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公司、巨新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7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3-05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以及公司A股配股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四次会议批准,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巨新公司”)以募集资金6,193.8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6,193.84万元。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53文核准,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13日公司总股本1,416,918,4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配股已于2013年12月20日发行结束,共计配售393,997,551股,发行价格为4.23元/股,共计募集资金1,666,609,640.7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44,626,546.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384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六届三次会议批准设立的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公司配股方案》,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入公司自有流动资金账户,用于偿还银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以及支付公司经营性采购货款(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3年12月28日公司公告临2013-73号《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等配股申请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 投资额 | 建设投资 | 建设期利息 | 铺底流动 资金 | 项目备案 或核准文号 |
10kt/a FEP扩建项目(一期新建2kt/a FEP装置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 22,269.46 | 21,000.00 | 20,882.55 | 650.73 | 736.18 | 衢市工投变更(2013)4号 |
50kt/a新型氟制冷剂项目(一期20kt/a R125) 【注】 | 42,250.35 | 41,800.00 | 40,385.25 | 1,367.10 | 498.00 | 衢市工投变更(2013)2号 |
补充流动资金 | 114,200.00 | 114,200.00 | —— | —— | —— | —— |
合 计 | 178,719.81 | 177,000.00 | —— | —— | —— |
【注】:本项目由巨新公司负责实施。
如本次配售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部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由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具有不确定性,为把握市场机遇,使投资项目尽早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资金状况进行先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 根据本公司实际配售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 投资额 | 建设投资 | 建设期利息 | 铺底流动 资金 | 项目备案 或核准文号 |
10kt/a FEP扩建项目(一期新建2kt/a FEP装置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 22,269.46 | 21,000.00 | 20,882.55 | 650.73 | 736.18 | 衢市工投变更(2013)4号 |
50kt/a新型氟制冷剂项目(一期20kt/a R125) | 42,250.35 | 41,800.00 | 40,385.25 | 1,367.10 | 498.00 | 衢市工投变更(2013)2号 |
补充流动资金 | 114,200.00 | 101,662.65 | —— | —— | —— | —— |
合 计 | 178,719.81 | 164,462.65 | —— | —— | ——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配售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业经本公司2013年5月27日召开的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和 2013年6月20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为把握市场机遇,使投资项目尽早产生效益,自2013 年5 月27 日至2013 年12 月23 日期间,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投入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资金投入额 的比例(%) | |||
建设投资 | 建设期利息 | 铺底流动 资金 | 合 计 | |||
10kt/a FEP 扩建项目(一期新建 2kt/a FEP 装置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 21,000.00 | 2,872.15 | 2,872.15 | 13.68 | ||
50kt/a新型氟制冷剂项目(一期20kt/a HFC-125) | 41,800.00 | 3,321.69 | 3,321.69 | 7.95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1,662.65 | |||||
合 计 | 164,462.65 | 6,193.84 | 6,193.84 | 3.77 |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巨新公司以募集资金6,193.84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6,193.84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董事会六届四次会议以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巨新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人、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了发表专项意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监管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4〕1号《关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巨化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巨化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由天健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因此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浙商证券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浙商证券同意此次置换方案。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配股方案》、《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的相关承诺,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事项的程序符合上述有关规定。同意实施该事项。
(四)公司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监事会六届二次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认为,该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配股方案》、《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巨化股份募集资金置换专项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4〕1号)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7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3-06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六届四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求的前提下,对最高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53文核准,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13日公司总股本1,416,918,4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配股已于2013年12月20日发行结束,共计配售393,997,551股,发行价格为4.23元/股,共计募集资金1,666,609,640.7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44,626,546.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384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六届三次会议批准设立的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公司配股方案》,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入公司自有流动资金账户,用于偿还银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以及支付公司经营性采购货款(详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3年12月28日公司公告临2013-73号《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等配股申请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 投资额 | 建设投资 | 建设期利息 | 铺底流动 资金 | 项目备案 或核准文号 |
10kt/a FEP扩建项目(一期新建2kt/a FEP装置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 22,269.46 | 21,000.00 | 20,882.55 | 650.73 | 736.18 | 衢市工投变更(2013)4号 |
50kt/a新型氟制冷剂项目(一期20kt/a R125) 【注】 | 42,250.35 | 41,800.00 | 40,385.25 | 1,367.10 | 498.00 | 衢市工投变更(2013)2号 |
补充流动资金 | 114,200.00 | 114,200.00 | —— | —— | —— | —— |
合 计 | 178,719.81 | 177,000.00 | —— | —— | —— |
【注】:本项目由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巨新公司”)负责实施。
如本次配售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部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由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具有不确定性,为把握市场机遇,使投资项目尽早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资金状况进行先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 根据本公司实际配售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 投资额 | 建设投资 | 建设期利息 | 铺底流动 资金 | 项目备案 或核准文号 |
10kt/a FEP扩建项目(一期新建2kt/a FEP装置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 22,269.46 | 21,000.00 | 20,882.55 | 650.73 | 736.18 | 衢市工投变更(2013)4号 |
50kt/a新型氟制冷剂项目(一期20kt/a R125) | 42,250.35 | 41,800.00 | 40,385.25 | 1,367.10 | 498.00 | 衢市工投变更(2013)2号 |
补充流动资金 | 114,200.00 | 101,662.65 | —— | —— | —— | —— |
合 计 | 178,719.81 | 164,462.65 | —— | —— | ——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目前,用于10kt/a FEP扩建项目(一期新建2kt/a FEP装置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的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为其设立的公司氟聚厂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该项目实施;用于50kt/a新型氟制冷剂项目(一期20kt/a R-125)的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为其设立的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根据《公司配股方案》,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入公司自有流动资金账户,用于偿还银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以及支付公司经营性采购货款(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3年12月28日公司公告临2013-73号《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四次会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1,800万元,对巨新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项目50kt/a新型氟制冷剂项目(一期20kt/a R-125)(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2014-4号《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公告》);同意公司及巨新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14-5号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根据本次两个固定资产投资募集资金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将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一)投资目的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二)投资产品
为了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仅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为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该额度将根据上述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和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四)投资产品的期限
为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需要,投资产品的期限可为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等不同期限,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五)投资决策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投资控制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过程监管。由公司财务部会同证券部组成工作小组,根据公司投资产品条件要求、闲置募集资金情况、理财产品收益率情况等,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理财产品品种,并提出投资方案。投资方案经公司法务顾问对相关认购协议进行审查确认,并经公司财务负责人认可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2、投资实施。经批准的投资方案由公司财务部执行。财务部应编制投资审批表,依次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签署投资协议并支付资金。同时,财务部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科目、台账,指定专人进行账户管理,并制作上述现金管理日报表。公司可结合内部控制及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化控制审批流程。
3、风险控制。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资产保全措施;若出现投资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公司所投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
4、日常监管。公司内部审计与控制部负责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七)董事会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出具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实施该事项。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六届二次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意该事项。
(三)保荐人出具的意见
巨化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并制订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巨化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巨化股份本次使用不超过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具体实施中尚需取得发行方对产品的保本承诺并进行披露。
综上,浙商证券同意巨化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上网公告文件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7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 2014-07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六届二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12月26日以传真、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六届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后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该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配股方案》、《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月7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4-08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月6日,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个人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增持前持股数量(股) | 本次购入数量(股) | 买入价格(元) | 增持后持股数量(股) |
杜世源 | 董事长 | 0 | 5000 | 4.95 | 5000 |
周黎旸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0 | 5000 | 5.08 | 5000 |
周立昶 | 财务负责人 | 0 | 5000 | 4.93 | 5000 |
刘云华 | 董事会秘书 | 0 | 5000 | 4.94 | 5000 |
以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表示:买入公司股票属个人行为,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所做出的决定。我们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业务指引》和《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