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颖泰 公告编号:2014001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21日发出,会议于2014年1月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公司股份200,443,2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52%,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0,443,2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52%。以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松山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予以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人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0,443,27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0,443,27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3.1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3.1.1 选举张松山为非独立董事
赞成票200,443,27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1.2 选举李生学为非独立董事
赞成票200,443,27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1.3 选举蒋康伟为非独立董事
赞成票200,443,27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1.4 选举王榕为非独立董事
赞成票200,443,27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1.5 选举吕立明为非独立董事
赞成票200,443,27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1.6 选举彭云辉为非独立董事
赞成票200,443,27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2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3.2.1 选举刘星为独立董事
赞成票200,443,27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2.2 选举盘莉红为独立董事
赞成票200,443,27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2.3 选举伍斌为独立董事
赞成票200,443,27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张松山、李生学、蒋康伟、王榕、吕立明、彭云辉;独立董事为:刘星、盘莉红、伍斌。
4、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4.1 选举罗大林为监事
赞成票200,443,27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2 选举边强为监事
赞成票200,443,27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为:罗大林、边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三)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颖泰 公告编号:2014002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于2014年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会议由公司总经理张松山先生主持。
经全体与会代表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选举吴治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一致,其个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7日
吴治淳女士,中国籍,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1984年至1999年供职于西南合成制药厂,先后在技术科从事工艺技术管理、车间新药小试和中放、药研所合成室、药研室资料室、技术处技术改造等工作,历任六车间副主任、质保部责任工程师;其间,1988年至1989年在四川外语学院学习;1999年至2000年供职于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技术科;2000年至2001年任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2001年9月至2004年9月任原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监事;2004年10月至2009年1月任原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质保部部长;2009年2月至2012年9月任原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总监;2004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监事。
吴治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颖泰 公告编号:2014003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除公司以外的9户企业法人和4名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重庆两江新区众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110,0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1,000万元参股投资小额贷款公司,占其10%的股权。
2、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总经理决策权限范围,本次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对筹建重庆两江新区众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进行了审核,并于2013年12月31日批复同意由重庆财聚投资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法人和4名自然人发起筹建该小额贷款公司。
二、小额贷款公司其他发起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1、重庆财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双龙大道357号1幢2-1#-2
注册资本:57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黄红云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从事项目投资;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房地产及建筑业投资;投资咨询;融资信息咨询(以上范围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2、重庆天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重庆市北碚区云华路170号海宁大厦14楼1号
注册资本:10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先琦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建筑材料制造、国内贸易(专项规定除外)信息服务、网络技术开发、服务,农产品开发。房屋租赁、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由具备经营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矿产资源开发、高新技术开发、物业管理、停车服务;[经营范围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后方可经营]
3、重庆锦元盛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重庆市江北区五红路25号金科花园33幢13A
注册资本:15,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丁长春
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计算机配件、电器机械、百货(不含农膜)、文化用品、普通机械设备;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企业项目投资咨询;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苗木种植、销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的,未取得许可前不得经营]
4、重庆立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重庆市梁平县梁山镇梁山路27号
注册资本:8,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罗昌毅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五金、交电,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的销售及租赁。(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5、重庆国光天然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重庆合川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2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泽光
经营范围:中药饮片生产、销售,中药提取物加工、销售。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中成药研发。
6、重庆市超强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治安村
注册资本:4,240,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祖伦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钢模板、钢结构件;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化危品)、钢材。**[以上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7、重庆冠翔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98号2栋第1层3#
注册资本:4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何云清
经营范围:销售:钢材、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不含化危品)、装饰材料(不含化危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物品)、机电产品(不含小汽车)、矿产品(不含稀贵矿)、摩托车及配件、租赁建筑周转作业用料、小型机具、机械设备。**[以上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8、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镇洪湖东路51号3幢(原C3幢)1-12-3号
注册资本:3,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兴兰
经营范围: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9、重庆市杰瑞物资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507货场新1-4号
注册资本:1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曾庆国
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建筑材料(不含化危品)、日用百货(不含农膜)。**[以上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10、姓名:万成华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510215********4811
11、姓名:邱丽娜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500227********354X
12、姓名:梁恒青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510225********0034
13、姓名:康中帝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510217********071X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小额贷款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重庆两江新区众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定名)
(2)注册地:重庆市两江新区
(3)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4)经营范围: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
2、设立方式
小额贷款公司采用发起设立方式。
3、出资方式
以现金方式参股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4、股权结构
序号 | 出资人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备注 |
1 | 重庆财聚投资有限公司 | 55,000 | 50.00% | 主发起人 |
2 |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 11,000 | 10.00% | 发起人 |
3 | 重庆天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1,000 | 10.00% | 发起人 |
4 | 重庆锦元盛商贸有限公司 | 9,100 | 8.273% | 发起人 |
5 | 重庆立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7,000 | 6.364% | 发起人 |
6 | 重庆国光天然药业有限公司 | 4,000 | 3.636% | 发起人 |
7 | 重庆市超强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 2,000 | 1.818% | 发起人 |
8 | 重庆冠翔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000 | 1.818% | 发起人 |
9 | 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100 | 1.00% | 发起人 |
10 | 重庆市杰瑞物资有限公司 | 1,100 | 1.00% | 发起人 |
11 | 万成华 | 2,200 | 2.00% | 发起人 |
12 | 邱丽娜 | 2,000 | 1.818% | 发起人 |
13 | 梁恒青 | 1,400 | 1.273% | 发起人 |
14 | 康中帝 | 1,100 | 1.00% | 发起人 |
合计 | 110,000 | 100.00% |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进一步完善对中小微型企业、电商企业的金融服务,及时满足众多中小微型企业等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有效拓宽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渠道,切实帮助其解决担保难、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同时依托各发起人企业产业链上积累的大量优质潜在客户资源,对公司的上下游企业或个人提供扶持。小额贷款公司运营后投资预期收益相对稳定。利用小额贷款公司方式灵活的优势,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多元化发展,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
小额贷款公司存在以下风险:1、因央行利率水平的变化而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利率波动的市场风险;2、中小企业资信状况复杂、资产规模小及资本金小等信用风险;3、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只能以股东出资额进行贷款,不能吸收存款,经营中可能出现流动性风险;4、由于内部控制程序和外部事件导致经营损失的操作风险。
该小额贷款公司将由专业团队管理,内部将按照金融企业的模式运营,监管严格,整体投资风险可控。同时,小额贷款公司运营后投资预期收益相对稳定,对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