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股发行公告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4-007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 要 提 示
1、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浙江众成”或“公司”)配股方案经公司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2013年6月4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9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3年第141次会议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59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9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收市后浙江众成股本总数170,672,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票总数量为51,201,600股。采取网上定价方式发行,配股代码“082522”,配股简称“众成A1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3,000万元(含发行费用)。
3、本次配股的配股价格为6.25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9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浙江众成全体股东配售。发行人控股股东陈大魁先生已公开承诺按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获配股份。
5、本次配股结果将于2014年1月20日(R+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6、根据有关规定,如本次配股失败,对于存在冻结资金利息的参与本次配股的股东,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及网上清算期间,即2014年1月10日至2014年1月17日(R+1日至R+6日),浙江众成股票停止交易。
8、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14年1月7日(R-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浙江众成/公司/本公司 | 指 |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保荐人 | 指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 | 指 | 发行人根据《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按照10:3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的行为 |
股权登记日(R日) | 指 | 2014年1月9日 |
全体股东 | 指 | 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
控股股东 | 指 | 陈大魁先生 |
日 | 指 |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精确算法 | 指 | 股东认购配股,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票数量加总与可配股票总数量一致 |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2014年1月9日(股权登记日,R日)收市后浙江众成股本总数170,672,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数量51,201,600股。
4、募集资金数量: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3,000万元(含发行费用)。
5、公司控股股东陈大魁先生已公开承诺按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
6、配股价格:6.25元/股。
7、发行对象:指截至2014年1月9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本次配股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交易日 | 日 期 | 配股安排 | 停牌安排 |
R-2日 | 2014年1月7日 |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发行公告及网上路演公告 | 正常交易 |
R-1日 | 2014年1月8日 | 网上路演 | 正常交易 |
R日 | 2014年1月9日 | 股权登记日 | 正常交易 |
R+1日—R+5日 | 2014年1月10日至 2014年1月16日 |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 | 全天停牌 |
R+6日 | 2014年1月17日 |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验资 | 全天停牌 |
R+7日 | 2014年1月20日 | 发行结果公告日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 正常交易 |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工作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4年1月10日(R+1日)起至2014年1月16日(R+5日)的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082522”,配股价格为6.25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中的零股处理办法处理,请投资者仔细查看“众成A1配”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配股数量限额。
3、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三、验资
本次配股将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于2014年1月17日(R+6日)对网上配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网上配股缴款的验资报告。发行人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配股募集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四、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浙江众成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4年1月20日(R+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股东认购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浙江众成股票将于2014年1月20日(R+7 日)进行除权交易;如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发行失败,则浙江众成股票于2014年1月20日(R+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股票托管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14年1月20日(R+7 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 。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14年1月17日(R+6 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 (如有)。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2014年1月17日(R+6 日),结算公司将冻结在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席位资金账户上的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各结算参与人。
2014年1月20日(R+7 日),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税)退还至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详细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有关情况,2014年1月8日(R-1日)14:00~16:00,本公司拟就本次发行在全景网(http://rsc.p5w.net)进行网上路演。
六、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七、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本次配股结束后刊登的《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八、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大魁
办公地址:嘉善县经济开发区柳溪路
电话:0573-84187845
传真:0573-84187829
董事会秘书:吴军
证券事务代表:楚军韬
2、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保荐代表人:胡伊苹、安用兵
项目协办人:刘慧娟
项目组其他人员:张每旭、李朝辉、励少丹
联系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
电话:(020)87555888-8683、8383
传真:(020)87555850
特此公告。
发行人: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4-008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网上路演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59号文核准,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截止2014年1月9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浙江众成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配股说明书摘要》和《配股发行公告》已于2014年1月7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本次发行《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对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一、网上路演时间:2014年1月8日(星期三)(R-1日)14:00—16:00。
二、网上路演网址:全景网(http://rsc.p5w.net/)。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董事会、管理层主要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发行人: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