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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2014-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14-002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月3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文凯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王文凯先生由于工作岗位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上述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文凯先生辞职后仍将在公司任职。

      公司董事会对王文凯先生在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14-003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本着安全、谨慎的投资原则,使用最高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公司将重新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使用自有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建行北京市分行2014年第020期人民币保本型法人理财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3、理财币种:人民币

      4、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5、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6.00%

      6、产品期限:78天

      7、投资起始日:2014年1月6日

      8、投资到期日:2014年3月25日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一次性结算支付

      10、投资方向和范围:直接投资和通过信托计划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各类债券、回购、同业存款等,以及其他监管机构允许交易的金融工具

      11、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13、公司本次出资20,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9.63%;截止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购买的理财产品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49.85%。

      三、主要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本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并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收益为零,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信用风险:本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则客户可能面临收益波动、甚至收益为零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4、市场风险:本产品的基础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响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客户收益波动、甚至收益为零。

      5、管理风险:本产品资金将投资于相关基础资产,基础资产管理方受经验、技能、判断力、执行力等方面的限制,可能对产品的运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并因此影响客户收益,甚至造成收益为零。

      6、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国建设银行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的,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宣布产品不成立。

      7、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限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及/或贷款基准利率,本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同时,本产品存在客户预期收益率及/或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客户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8、提前终止风险:本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中国建设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9、延期风险:如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产品项下对应的基础资产不能及时变现等情况,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延长本产品期限,则投资面临产品期限延期、延期兑付或分次兑付、不能及时收到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10、信息传递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按照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进行查询。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中国建设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购买本产品的原网点,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而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11、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中国建设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3年5月23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兴安得力软件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签订《飞越理财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分别使用自有资金8,000万元及2,000万元,合计1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理财产品。上述购买的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12月21日到期。

      2013年6月26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订《北京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合约》,使用自有资金 7,000 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上述购买的理财产品已于 2013年7月26日到期。

      2013年7月25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订《北京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合约》,使用自有资金 26,000 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上述购买的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12月29日到期。

      2013年7月26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华夏银行机构客户定制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使用自有资金14,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上述购买的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12月27日到期。

      2013年12月27日,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飞越理财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

      2013年12月31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使用自有资金16,5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

      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分别详见刊登在2013年5月25日、6月28日、 7 月 27 日、12月30日及2014年1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签订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