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违规买卖股份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4-5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违规买卖股份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月2日,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报告的公告》(2013-91)。北京证监局在《决定书》中指出:公司副总经理朱珍明先生在重大事项公告(湖北项目风险)后两交易日内出售股票,违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13条规定。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第二十七条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决定将朱珍明先生所卖公司股票30万元收益收归公司所有。整改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整改期限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29日。
2014年1月6日,朱珍明先生已将上述30万元资金通过银行系统转账至公司账户。上述问题已经整改落实完毕。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4-6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月7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1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0%,通过克州湘鄂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1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5%)的通知:孟凯先生以其持有的6,200万股(均为高管锁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75%)公司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其股权收益权转让到期回购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股权质押登记生效之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4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次公告,孟凯先生共质押本公司股份股18,15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2.70%。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