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控股 公告编号:2014-002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1月7日(周二)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1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F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主持:董事长闻掌华先生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7人,代表股份数576,532,960股,占公司股本的41.45%。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40人,代表股份数143,514,7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数433,018,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63,525,5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6.37%,反对8,532,745股,弃权1,379,737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63,485,7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6.36%,反对8,283,135股,弃权1,669,147股。
2、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63,438,3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6.34%,反对8,598,067股,弃权1,401,615股。
3、发行股票的数量及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63,485,7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6.36%,反对8,325,740股,弃权1,626,542股。
4、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63,485,7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6.36%,反对8,258,940股,弃权1,693,342股。
5、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63,485,7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6.36%,反对8,258,940股,弃权1,693,342股。
6、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63,485,7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6.36%,反对8,258,940股,弃权1,693,342股。
7、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63,485,7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6.36%,反对8,258,940股,弃权1,693,342股。
8、上市安排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63,485,7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6.36%,反对8,258,940股,弃权1,693,342股。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63,440,3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6.34%,反对8,258,940股,弃权1,738,742股。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63,440,3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6.34%,反对8,258,940股,弃权1,738,742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63,485,7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6.36%,反对8,223,440股,弃权1,728,842股。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13-076。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63,485,7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6.36%,反对8,224,240股,弃权1,728,042股。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66,580,6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8.27%,反对8,223,440股,弃权1,728,842股。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7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13-043。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63,485,7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6.36%,反对8,223,440股,弃权1,728,842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63,485,7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6.36%,反对8,224,440股,弃权1,727,842股。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7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4。
(八)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63,440,3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6.34%,反对8,223,440股,弃权1,774,242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浙江美都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66,541,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8.27%,反对8,246,340股,弃权1,705,942股。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3-077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终止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66,580,6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8.27%,反对8,223,440股,弃权1,728,842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