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光股份
向成都一方放贷再遭两董事反对
向成都一方放贷再遭两董事反对
2014-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王炯业 ○编辑 衡道庆
在前一笔贷款即将到期之际,旭光股份欲再度委托中信银行向成都一方提供贷款,不料与上次一样,这次放贷依然遭遇来自二股东的两位董事抵制。
旭光股份今日公告称,公司委托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向成都一方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成都一方”)分两笔发放贷款12000万元用于成都市新都区电子路“海伦堡花园”项目的建设资金,委托贷款年利率不低于10%,每笔贷款期限12个月。然而在董事会上该议案却遭遇两位董事章映、何鹏的反对。
两位董事反对的理由是,贷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开发计划及还款来源不清。
事实上,这并非公司首次向成都一方放贷遭遇董事抵制。早在2012年11月,公司委托中信银行向成都一方发放1亿贷款,曾遭遇上述两位董事反对,反对的理由与这次一样。此后在股东大会上,尽管议案最终获得通过,但该委托贷款议案却被二股东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下反对票。记者查阅公司年报发现,两位反对的董事实际上均来自于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旭光股份这次再向成都一方放贷的时间点恰巧在前一笔1亿元贷款将到期之际。据查,公司于2012年12月向成都一方发放贷款的1亿元,其中一笔5000万元贷款已归还。截至目前成都一方尚余5000万元贷款未归还,该笔贷款将于2014年3月11日到期。
资料显示,旭光股份持有成都一方20.20%的股权,成都一方成立于2011年8月13日,主要从事投资与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该公司目前正在进行“海伦堡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截至201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46401.75万元,净资产21197.76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亏损1202.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