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4-2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3年12月27日发出书面开会通知,2014年1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1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王琳、金耀华、方庆海、栗宝卿、周绍文、张亚斌、冯丽霞、李效伟、侯国力、罗赤橙、罗建军共11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挂牌转让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详见临2014-3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受让攸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所持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9%股权的议案》。(详见临2014-4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9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4-3
关于挂牌转让大唐华银攸县
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权出让方: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交易标的: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攸能公司)38%股权
交易事项:股权转让
交易价格:不低于24,872万元(以产权交易所摘牌价为准)
溢价情况:与账面值相比溢价8.71%(以产权交易所摘牌价为准)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后,尚需经产权交易所挂牌,由股权受让方摘牌后签订正式的转让协议,交易方能生效。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的名称: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38%股权
2、权属状况: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攸能公司情况说明
2011年5月17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由公司、湖南发展投资集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攸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67∶19∶9∶5的股比共同出资组建攸能公司,注册资本金16亿元。
攸能公司分发电和煤炭两个业务板块,即在建2台6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项目和相关煤矿项目。
4、攸能公司2012年底净资产账面价值为72561万元,已经审计;2013年6月净资产账面价值为72561万元,未经审计。
(二)交易标的相关情况
1、攸能公司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 单位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成立时间 | 注册地点 | 主要持股比例 |
|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新建、扩建电厂;电力生产、销售;以及承担送变电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提供能源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 | 711,648,000.00 | 1993年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55号 | 67% |
| 湖南发展集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利用等产业的投资;地质资源与地质环境保护利用;矿业权、矿产地的收购、储备、整合、流转;勘查企业及矿业企业资产的收购、兼并、重组、营运;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资产及股权的持有、管理、经营;与上述业务相关领域的技术服务、咨询服务。 | 349,239,250.00 | 2010年7月29日 | 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综合楼7楼 | 19% |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经营;企业经营管理咨询服务。 | 100,000,000.00 | 1998年9月22日 | 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 | 5% |
| 攸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 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有资源性资产的处置、出让、拍卖、租赁和经营;负责县属国有集体企业资产的租赁经营、企改资产处置经营和国有股权的经营管理。 | 机构类型属事业法人 | 前身攸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成立于2001年12月,攸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成立于2012年4月12日 | 攸县财政局内 | 9% |
2、湖南发展投资集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攸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表示放弃优先受让权。
3、攸能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项目 | 2012年12月 | 2013年6月 |
| 资产总额 | 215533 | 234802 |
| 负债总额 | 142972 | 162241 |
| 资产净额 | 72561 | 72561 |
| 营业收入 | ||
| 净利润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
| 是否审计 | 是 | 否 |
攸能公司处于基建阶段,无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数据。
4、为攸能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对攸能公司进行评估的事务所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11月30日,采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本次评估是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会按其假设持续下去,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即持续经营的假设前提下进行的。评估结果见下表。
|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1 | 资产总计 | 256,761.49 | 259,878.32 | 3,116.83 | 1.21 |
| 2 | 负债合计 | 183,400.41 | 180,129.54 | -3,270.87 | -1.78 |
| 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73,361.08 | 79,748.79 | 6,387.71 | 8.71 |
2、考虑到攸能公司当前仍处于基建期,基建进度及未来运营指标等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故选择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
(四)交易价格
公司对攸能公司的实际出资4.576亿元,评估值为4.974亿元,按照双方均股方案,以其评估值的一半2.487亿元作为交易挂牌底价。交易完成后,摘牌方持有攸能公司38%的股权,对应资本金出资额为6.08亿元,不足部分3.792亿元由摘牌方按工程进度与攸能公司其他股东方同比例注入。
三、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暂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四、涉及出售股权的其他安排
交易完成后,攸能公司员工身份、劳动关系、管理隶属关系保持不变;员工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按照有关制度/标准执行。出售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继续为攸能公司注入资本金。
五、出售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攸能公司38%的股权是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源,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因公司自有资金不足,项目资金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为了控制项目风险,推进项目建设,引进战略投资者是必行之路。同时转让项目的部分股权,可有效的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缓解公司对于发展所需的资金压力,规避公司未来发展的风险。通过本次交易,预计公司将获得股权转让收益约1990万元。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9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4-4
关于受让攸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所持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9%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权出让方:攸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攸县国资)
股权受让方: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交易标的: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攸能公司)9%股权
交易事项:受让股权
交易价格:不高于3131万元
溢价情况:与账面值相比溢价8.71%
(二)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尚需获得出让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攸县国资是攸县财政局下属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成立于2012年4月12日,注册资金232万元,企业性质为事业单位,其前身为攸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成立于2001年12月。
攸县国资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有资源性资产的处置、出让、拍卖、租赁和经营;负责县属国有集体企业资产的租赁经营、企改资产处置经营和国有股权的经营管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的名称: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9%股权
2、权属状况: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2011年5月17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由公司、湖南发展集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攸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67∶19∶9∶5的股比共同出资组建攸能公司,注册资本金16亿元。
攸能公司分发电和煤炭两个业务板块,即在建2台6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项目和相关煤矿项目。
4、攸能公司2012年底净资产账面价值为72561万元,已经审计;2013年6月净资产账面价值为72561万元,未经审计。
(二)交易标的相关情况
1、攸能公司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 单位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成立时间 | 注册地点 | 主要持股比例 |
|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新建、扩建电厂;电力生产、销售;以及承担送变电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提供能源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 | 711,648,000.00 | 1993年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55号 | 67% |
| 湖南发展集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利用等产业的投资;地质资源与地质环境保护利用;矿业权、矿产地的收购、储备、整合、流转;勘查企业及矿业企业资产的收购、兼并、重组、营运;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资产及股权的持有、管理、经营;与上述业务相关领域的技术服务、咨询服务。 | 349,239,250.00 | 2010年7月29日 | 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综合楼7楼 | 19% |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经营;企业经营管理咨询服务。 | 100,000,000.00 | 1998年9月22日 | 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 | 5% |
| 攸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 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有资源性资产的处置、出让、拍卖、租赁和经营;负责县属国有集体企业资产的租赁经营、企改资产处置经营和国有股权的经营管理。 | 机构类型属事业法人 | 前身攸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成立于2001年12月,攸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成立于2012年4月12日 | 攸县财政局内 | 9% |
2、湖南发展集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表示放弃优先受让权。
3、攸能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项目 | 2012年12月 | 2013年6月 |
| 资产总额 | 215533 | 234802 |
| 负债总额 | 142972 | 162241 |
| 资产净额 | 72561 | 72561 |
| 营业收入 | ||
| 净利润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
| 是否审计 | 是 | 否 |
4、为攸能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对攸能公司进行评估的事务所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2、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11月30日,采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3、考虑到攸能公司当前仍处于基建期,基建进度及未来运营指标等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故选择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见下表 : 单位:万元(人民币)
|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1 | 资产总计 | 256,761.49 | 259,878.32 | 3,116.83 | 1.21 |
| 2 | 负债合计 | 183,400.41 | 180,129.54 | -3,270.87 | -1.78 |
| 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73,361.08 | 79,748.79 | 6,387.71 | 8.71 |
(四)因攸县国资对攸能公司实际出资为2880万元,评估值为3130.77万元,按其评估值作为交易价格。交易完成后,公司增持攸能公司9%的股权,对应增加资本金出资额为1.44亿元,不足部分1.152亿元由公司按工程进度与攸能公司其他股东方同比例注入。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暂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交易完成后,攸能公司员工身份、劳动关系、管理隶属关系保持不变;员工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按照有关制度/标准执行。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攸县国资对攸能公司的出资难以到位,影响了攸县煤电一体化项目的建设进度。为便于攸能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项目建设,公司拟受让攸县国资所持攸能公司9%的股权。
本次受让股权,并通过开展后续的股权重组,可有效降低公司在攸能公司的投资风险。同时,吸引战略投资者进入攸能公司,可缓解公司对于发展所需的资金压力。通过后续的股权重组,还可以获得相应的评估增值收益。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9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4-5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月8日收到《公司工委关于改选吴启良为职工监事的决议》、《公司工委关于改选吴晓斌为职工监事的决议》,由于职工监事钟伍叁、彭朝晖工作变动,经公司工委审议,改选吴启良、吴晓斌接任职工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9日
附:吴启良、吴晓斌简历
吴启良,历任运行分场值班员、班长、值长、运行分场副主任兼党支部书记、运行分场主任兼党支部书记、生技科科长兼党总支委员、发电部主任、广西洛东水电厂副厂长、广西岩滩水电厂副厂长、广西岩滩水电厂厂长兼党委委员、大唐岩滩水力发电厂厂长兼党委委员、大唐集团公司广西分公司、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工会主席,现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和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工会主席。
吴晓斌,历任湘潭电厂燃料公司经理助理、燃料公司副经理、燃料公司经理、湖南大唐燃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湖南大唐燃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公司燃料管理中心主任,现任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