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运作起始折算及自动分拆结果的公告
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包括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即“银华300份额”)、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即“银华300A份额”)与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即“银华300B份额”)。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4年1月6日为分级运作起始折算基准日,对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实施分级运作起始折算;以2014年1月7日为分级运作自动分拆日,将分级运作自动分拆日登记在册的场内的银华300份额以1:1的比例自动分拆为银华300A份额和银华300B份额,现将折算结果及自动分拆结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场外银华30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场内银华30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场内银华300份额自动分拆为银华300A和银华300B份额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 基金份额名称 | 折算前份额数(份) | 折算比例 | 折算后份额数(份) |
| 场外银华300份额 | 335,100,202.58 | 0.696173196 | 233,287,779.01 |
| 场内银华300份额 | 23,921,410.00 | 0.696173196 | 银华300A份额:8,326,722.00 |
| 银华300B份额:8,326,722.00 |
注:场外银华300份额起始折算后份额为场外银华300份额;场内银华300份额起始折算后的份额自动分拆为银华300A和银华300B份额;
投资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查询经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分拆后的份额情况。
风险提示:
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交易后,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华300A、银华300B份额上市交易以及银华300份额开放赎回之前,投资人无法进行基金交易,也无法办理基金赎回,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基金份额具体上市时间以及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