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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4-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4—001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由董事会组织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4-00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科技园有限公司人民币80,000万元项目贷款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4-00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常州北部新城高铁片区土地前期开发(二期)委托合同>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的城市综合功能开发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于2010年5月与常州市新北国土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国土储备中心”)签署了《常州北部新城高铁片区土地前期开发委托合同》(以下简称“《委托合同》”),接受国土储备中心的委托,对该高铁片区约17.5平方公里的土地进行独家土地前期开发。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公司实施了第一阶段核心地块4.15平方公里的土地前期开发建设,剩余的13.35平方公里地块为第二阶段开发的范围。

    按照项目推进进度安排,公司将就第二阶段13.35平方公里地块进行土地前期开发建设(以下简称“二期土地前期开发”)。为了进一步明确二期土地前期开发建设实施范围、实施期限、投资概算、收益构成等,公司拟与国土储备中心签署《常州北部新城高铁片区土地前期开发(二期)委托合同》(以下简称“《二期合同》”)。

    1、二期土地前期开发实施范围为:

    (1)第一部分为常州市新北区政府已下达拆迁任务部分,包括两个地块,其一为东起新龙二路、西至龙江路,南起沪宁高速公路、北至嫩江路;其二为东起通江路、西至长江路,南起沪宁高速公路、北至嫩江路。

    (2)第二部分为常州市新北区政府未下达拆迁任务部分,四至范围为:东起通江路、西至龙江路,南起嫩江路、北至浏阳河路。

    2、二期土地前期开发实施年限不超过5年,自公司与国土储备中心签署二期合同之日起计算。

    3、二期土地前期开发投资概算总额约39.68亿人民币。二期合同签订后,双方可以根据土地前期开发的需要和批准的初步规划方案拟定土地前期开发的具体实施方案。经双方确认后,该方案将作为执行二期合同的最终实施依据。

    4、《二期合同》作为《委托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国土储备中心在《委托合同》中确定的结算基准日、收益构成内容、土地前期开发成本构成等基本条款安排不作调整。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层与国土储备中心签署《常州北部新城高铁片区土地前期开发(二期)委托合同》。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1月24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4—004。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4—002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

    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并偿还部分银行贷款,从而达到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的目的。

    为保证本次发行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本次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由董事会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经营层实施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利率、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2014年1月8日召开的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4—003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常州黑牡丹科技园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0,000万元,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园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80,000万元项目贷款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1月8日召开的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常州黑牡丹科技园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常州市青洋北路47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銮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科技园建设、管理;机械、电子及器材制造;实业投资;房屋销售、租赁;物业服务、商务咨询和服务、会员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及嵌入式软件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本公司持有科技园公司100%的股权。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科技园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12,308.4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436.8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9,871.54万元,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8.46万元。

    截止2013年9月30日,科技园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 55,228.7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5,636.3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9,592.37万元,2013年1—9月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79.17万元。

    三、担保内容

    公司拟为科技园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80,000万元项目贷款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

    四、董事会意见

    就本次担保,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独立董事同意实施本次担保,并同意将本次担保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资金用于科技园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科技园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此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3,179.39万元,且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3、科技园公司2013年9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4—004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定于2014年1月24日(星期五)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月24日上午9:30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召开地点: 常州市青洋北路47号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申请由董事会组织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4年1月17日(星期五)下午三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4年1月20日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按上述要求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9-68866958

    传真:0519-68866908

    联系人:周明 肖秀丽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青洋北路47号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3017

    五、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年 月 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申请由董事会组织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