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1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2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9日上午十点三十分。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研发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卫东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共计210,1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
公司董事长施卫东先生主持会议,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及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变更前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1.取消前次超募资金1500万元用于注册设立浙江德力水晶玻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同意210,1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2. 取消前次超募资金2000万元用于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凤阳德祥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
同意210,1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3. 使用前次超募资金3700万元对安徽施歌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项目。
同意210,1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家军先生、何晓女士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