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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市制度市场化改革亟待破冰
    2014-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郭玉志 ○编辑 潘圣韬

      

      在新股发行重新启动的热潮下,暂停上市6年之久的ST聚友实现华丽转身,更名为“华泽钴镍”恢复上市,再次引起了市场的关注。目前在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转板机制等资本市场进口通道进一步健全完善的背景下,作为与发行上市制度对称的退市制度,这一资本市场出口通道的市场化改革也亟待破冰。

      自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来,其市场化改革措施得到了市场认可和肯定,让优秀的上市公司顺利进入市场融资和交易,也更加凸显了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平台作用。

      有进有出本应是资本市场应有之义。然而一直以来,在众多因素发酵下,形成了市场恶炒垃圾股、重组股的恶习,上市公司只进不出的“不死鸟”局面使得退市制度形同虚设,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

      证监会主席肖钢近期也称,有上市当然有退市,而且退市也不是说就是坏事,观念上也要做一些改变,总体来看,将来退市的制度可能是中性的、常态化的,不要一说退市就紧张。

      对于下一步退市制度如何常态化、市场化和法制化?建议首先要对当前退市制度进一步市场化完善,明确退市的标准和条件,形成一套完整的符合资本市场实际需要和投资者保护的退市制度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此前沪深交易所发布的退市新规除了财务指标以外,还增加了一些市场化指标,包括股票交易量等,得到了市场好评。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内部和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退市制度也应该顺应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充实,并且执行到位。

      其次,加强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探索建立重大违规退市制度。回顾近年来的退市公司,一方面是公司由于重大战略发展、私有化等造成的,另一方面是公司不符合市场上市规定,触发了退市条件。然而,近年来,造假上市、粉饰业绩的公司时有出现,针对这类情况,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在法律法规制度框架下,力争形成制度指引探索解决这类公司退市难题,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三,鼓励推动存在退市可能的公司依法合规主动退市。中金公司一份最新研究报告指出,美国上市公司除了因为触发退市量化标准而被强制退市外,很多公司当其股权交易的价值降低后,选择自主退市。据统计,纽交所自主退市与强制退市的比例大约为3:1,纳斯达克的这一比例为1:1。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监管部门在例会上也表示,推动存在退市可能或需要的公司在法律、规则框架内主动退市,未来这一制度建设也有望进一步明朗。

      第四,疏通退市转板挂牌和重新上市渠道。目前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逐渐完善,新三板已经扩大到全国,区域性股权市场也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范围,券商柜台市场正在试点推进中,对于退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转板到各个场所挂牌。同时,经过发展达到交易所上市条件后,根据企业意愿和需求,依法合规通过其上市申请要求,恢复其上市身份。